摆拍非典婚礼 少女成新娘?(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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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5:2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原告在法庭上出示了获奖照片女主角廖某的证词,证词称邱焰“导演”了整个摆拍过程,同时廖某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实她拍照时未满18岁。 本报讯据新闻晨报报道,5日上午8时40分,温州籍男模陈英诉荷赛获奖照片涉嫌造假侵权一案在武汉开审,庭审长达3小时,涉嫌新闻造假的摄影记者和武汉某报被同时推上被告席。原告照片失实索赔15万元 作为原告陈英的委托代理人,湖北省振兴法律事务所的法律工作者詹仲炎称,在法庭上,原告方主要是状告两被告(邱焰和武汉某报)对原告的名誉权侵犯。原告称被告方的《非典时期的婚礼》内容失实,是假新闻照片。邱焰和他所在的武汉某报在报刊上图文并茂刊登“穿着婚纱、礼服的新人”新闻照片。被告将不实新闻照片推向公众,并在国际新闻摄影比赛上获奖,而照片主角———原告至今是未婚青年,这是对原告人格的侮辱、名誉的侵害。 应原告陈英的要求,代理人最后当庭提出了15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请求。被告 坚称是“偶遇抓拍” 据当事人回忆,被告方武汉某报的委托代理人就是该报法律科的科长,而邱焰在庭审过程中始终没有现身。 被告代理人在法庭上就陈英和照片上的女子是否是情侣的问题上,提供了大量影楼工作人员的证词,力图证明陈英和女模特廖某当时在热恋。被告代理人对邱焰拍照过程的描述依然如故,认定是“偶遇抓拍”。当被问及拍照后核实的过程时,他言之凿凿,“当时邱焰曾上前询问过陈英和廖某是情侣还是新人,但考虑到正处于非典时期,故没多交谈。”猛料“新娘子”还未满18岁? 原告陈英在法庭出示了按有手印的一份证词,而证词后的署名人正是众多媒体苦苦寻觅的获奖照片女主角廖某。值得注意的是,廖某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实她竟然是1986年7月出生的,也就是说,拍照时她未满18岁,根本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 廖某在证词中称,她从未与陈英发展过恋爱关系。对于《非典时期的爱情》的拍摄经历,她回忆:“去年5月的一天,经当时在色色婚纱店一起做橱窗模特秀的某某介绍,认识了武汉某报的记者邱焰,当时他想拍一组‘非典时期的爱情故事’的照片,当时他与我还有陈英谈了拍摄的细节,要求我们拍摄时戴上口罩,然后和我们约好在5月5日下午拍摄……” 廖某回忆,当天下午,在邱焰的“导演”下,她和陈英一共拍了三四十张照片。拍完后,邱焰还从他的数码相机中找出照片给她观看,对后来获奖的那张尤其满意,说:“如果两人再走过一点,把后面提婚纱的助理突出一点,那就更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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