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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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6:0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专门到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检查落实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讲话精神的情况,要求中央有关部门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坚决纠正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城市拆迁中损害居民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正之风。这充分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对维护群众利益问题的高度重视。
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为民、爱民、富民、安民。总的来看,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在这方面做得是好的。但是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区盲目设立开发区、乱占滥征农民集体土地,拖欠、截留、挪用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一些地方在城市拆迁中滥用强制手段,不落实补偿安置政策;一些企业大量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些问题损害群众利益,必须下大决心,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治理。 中央国家机关在治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方面负有重要责任。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推进体制制度创新。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和土地征用制度的改革,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征地办法。健全公开制度,把征地程序、补偿安置费标准和使用情况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制定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措施,积极推行信用体系和风险管理制度。加强立法、执法、司法等工作,为规范房屋拆迁,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提供法律支持。 要端正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贯彻科学的发展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人民生活之间的关系,房地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之间的关系。我国正处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中,一定量的房屋拆迁和土地征用也是必要的;但要量力而行,注意从全局上考虑问题,决不能损害群众利益。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群众了解拆迁政策,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同时,使群众理解城市拆迁、支持城市建设。 《人民日报》 (2004年04月07日 第一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