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记者“第一时间报新闻”济南出台新闻应急预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6:27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据新华社济南4月6日专电济南市近日出台规定,要求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履行好新闻发布的责任,支持记者在第一时间发布新闻,让市民在第一时间了解事实真相。 据鲁中晨报报道,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改进和加强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负责处置事件的市政府主管部门和事发地党委和政府,要履行好新闻发布的责任。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还专门制定了《济南市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处置预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作了具体规定。《预案》明确规定,当事单位新闻发言人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了解情况,尽快向媒体发布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