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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6:41 深圳商报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4年2月26日在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基联

  各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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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代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03年,我市两级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狠抓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6562件,结案89723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1.9%和9.19%,结案标的总金额281.15亿元。

  一、进一步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实现年底前全市社会治安阶段性明显好转的重大部署,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各类一审刑事案件7730件,审结7647件,比上年分别上升25.9%和25.5%,判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8844人。依法严惩杀人、绑架、强奸、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假借“招工”名义、抢劫杀害求职女青年12人的马勇、段智群等一批严重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处死刑。为保持“严打”声威,精心组织专项宣判执行活动,共召开宣判执行大会19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和社会不稳定分子。依法严惩各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走私贩私、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共审结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11件,判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428人。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98件,判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68人。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劳德容收受贿赂人民币778万余元、港币50万元、美元13.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但有法定减轻情节,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两级法院在依法稳、准、狠地打击犯罪的同时,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坚持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全年对不构成犯罪的7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罪行轻微、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111名被告人判处缓刑,为未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898人。全市法院按照全国人大的要求和上级法院的部署,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调配充实刑事办案力量,加班加点办案,全力清理超期羁押案件,至去年底超期羁押的111件刑事案件全部清理完毕。

  二、进一步加强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保护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制裁民事违法活动,维护经济安全和经济秩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4352件,审结49934件,比上年上升15.4%和10.9%,结案标的金额216.3亿元。针对群体性纠纷突出的特点,全市法院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讲究办案的方式、方法和时机,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做好法制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妥善处理争端,防止矛盾激化,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社会安定。市中院制定了《关于加强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调解制度,大力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努力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全市法院调解结案率比上年上升了1.6个百分点。市中院在审理学林雅院52户业主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时,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疏导,化解矛盾,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依法强化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对符合法定受案范围和起诉条件的案件依法受理。在审理中依法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共受理各类行政纠纷案件1128件,审结1098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行管理职责,审查并决定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决定307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0件,决定给予赔偿的3件,保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解决部分民商事案件“执行难”问题。全市法院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强化执行力度,在解决民商事案件“执行难”问题上取得了新的进展。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2908件,执结30620件,比上年分别上升3.07%和2.07%,执结率达93%,执结案件标的总金额64.77亿元。全市法院按照省法院的部署,组织开展了解决“执行难”竞赛活动,在全市形成大张旗鼓抓执行的氛围。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对那些有能力履行、经教育仍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坚决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确保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依法执结了一批长期未结的老大难案件。市中院经过艰苦努力,圆满执结了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土地竞买一案,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马力为此专门致信最高法院肖扬院长表示感谢。为进一步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全市法院不断健全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新机制。对遇有阻力和干扰、下级法院难以执行的案件,由上级法院采取指定执行、提级执行或交叉执行等方式执行。进一步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认真落实执行财产裁决权和处分权分离制度,严格执行期限,加强制约监督,保障执行公正。市中院还组织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了“执行难”专题调研活动,对全市超期未执结的案件逐案进行检查,剖析原因,提出解决的措施。

  三、进一步强化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全市法院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强化司法管理,深化司法改革,规范司法监督,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全市法院各类案件的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率比上年均有下降,在法定审限内结案的占99%,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67.7件,比上年增加了13.7件,法官人均结案数是全省法院法官人均结案数的2.1倍。

  进一步完善了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审判机制。针对适用普通程序案件中存在的限期举证、证据交换、证据固定、质证认证、文书送达等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制定了《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规则》,进一步完善庭前准备程序和证据规则,保障了当事人公平诉讼,提高了办案效率。完善了以公开举证、质证、辩论、认证为主要内容的庭审方式,提高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大裁判文书改革力度,注重对证据的分析和适用法律的阐述,在网上公布裁判文书,提高了裁判结果的公开性。贯彻诉讼效率的原则,继续探索简便、快捷的审判方式,去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33838件,占全部诉讼案件的57.6%,提高了审判效率。

  进一步强化了对案件质量与效率的监督管理。两级法院认真接受人大的监督和其他部门的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去年共办理了人大督办的案件21件。加强人民陪审员和廉政监督员工作,全市法院共聘请人民陪审员和廉政监督员246名,安排陪审案件365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对审判权的内部监督制约。市中院修订了《合议庭规则》、《审委会议事规则》、《审判流程管理规程》,进一步规范审判组织内部工作程序,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管理人员与审判人员、管理部门与审判庭之间以及法官之间的协调配合与相互制约。进一步完善案件督导评查机制,对案件质量、裁判文书、庭审活动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严格执行审判监督制度,对确有错误的裁判,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去年共受理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案件44件,审结31件,其中,依法维持原判的9件,改判的12件,作其他处理的10件。

  为提高办案效率,全市法院克服审判任务繁重、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困难,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开展清理积案活动。实行办案责任制,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限期结案。加强审限监督和检查,对超审限案件进行通报,完善督办、催办制度。加大案件排期开庭密度,组织法官集体加班加点,市中院从下半年开始每周六集体加班,停止干警休假。各区法院也采取集中开庭、封闭办案、加班加点等形式,加快办案进度,收到了明显成效,结案数比上年增加了7555件,超审限案件下降了92.9个百分点。

  四、进一步贯彻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1221件373万余元。对涉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等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及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针对我市外来劳务工多,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的实际,市中院开展专题调研,完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8037件,为打工群众追回被拖欠的工资8516万余元。

  大力加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进一步规范立案工作,增强透明度,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进一步规范信访接待工作,建立挂牌上岗、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期回复、分级管理负责等制度。宝安、龙岗区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获得了最高法院的表彰和省委政法委的表扬。

  进一步完善了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全市法院建立诉讼指引制度,在立案窗口发放诉讼须知,宝安、南山等法院实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罗湖区法院设立了夜间法庭,依法审结案件91件,方便了群众诉讼。龙岗等区法院实行远程立案、异地立案制度,启动裁判文书电子签章系统。福田、南山、罗湖、盐田等法院建立人民调解指导员制度,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市中院认真总结历年来全市法院便民服务经验,制定了《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实施意见》,推出50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并狠抓落实,使全市法院诉讼服务逐步走向规范化。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全市法院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主线,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提高法官职业素质,队伍的纪律作风和精神面貌有新的变化。面对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广大干警克服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困难,克服“非典”灾害的不利影响,奋力拼搏,无私奉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宝安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

  积极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提高队伍思想素质和职业素质。两级法院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宗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增强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深入开展“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和执法为民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干警围绕司法指导思想、审判质量和效率、审判作风、廉洁自律、规章制度落实等方面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市中院针对各区法院审判质量、效率、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分别召开会议进行讲评,通报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加强任职、续职资格培训和岗位培训,先后举办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等各类审判业务培训班6期,对全市三至五级法官进行了第一期脱产培训。继续推行人才培养规划,加大专家型法官培养力度,选派第三批8名法官赴港进修深造,法官职业素质有新的提高。

  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树立文明司法形象。自去年三月份开始,两级法院深入开展了“机关作风教育整顿”。坚持以案促查,注重从具体案件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先后开展了“审判质量无差错”、“审判作风零投诉”、“庭审规范化”等一系列专项检查活动,对3350件案件的审判质量、法律文书、庭审秩序、法官仪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评议。坚持开门整风,先后召开部分律师、当事人座谈会,走访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廉政监督员对全市法院诉讼环境、便民措施、审判作风和工作秩序进行明察暗访,广泛征求意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市法院对照文明机关标准,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促进了司法作风的改进。

  严格管理监督,约束干警的职务行为。全市法院把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建立“依法、便民、廉洁、高效”管理机制的要求,对近年来实施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努力建立健全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尤其注重加强对敏感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力求从源头上堵塞漏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队伍管理的有效方法,市中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干警业外活动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规范诉讼期间法官、律师若干行为的规定》,把管理扩展到干警的生活圈、社交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去年,全市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9件9人,其中有3名法官涉嫌犯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与各级人大正确履行宪法职责,对法院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分不开的,是与各位代表的关心和支持分不开的。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极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还有些案件超过法定期限;部分民商事案件“执行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少数案件执行程序不规范;极少数干警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不高,职业操守不佳,队伍的监督管理还有漏洞,极个别法官在诱惑面前蜕化变质,以权谋私,违法犯罪,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屡屡受到干扰和阻碍,暴力抗法的事件时有发生;审判任务繁重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案件数量持续上升,一线法官人均办案数已达167.7件,许多新收案件,开庭日期要排到几个月以后,一些案件还没有等到开庭就要超过法定期限,广大干警的工作压力极大,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04年是继续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十分重要的一年,全市法院维护特区稳定、保障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建设社会文明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将更加繁重。去年,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同志在法院调研时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要求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确保司法公正与高效,不断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全国模范法院。最高法院肖扬院长也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圳两级法院振奋精神,脚踏实地,以百倍的努力,以万分的干劲,把深圳法院建设成为公正与效率的楷模、改革与创新的楷模、清正与廉洁的楷模。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肖扬院长重要批示和黄丽满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争创“三个楷模”、建设全国模范法院为目标,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大力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确保司法公正与高效,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全面、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争创公正与效率的楷模。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努力实现市委提出的社会治安持续好转的目标,为我市现代化建设营造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和平等保护意识,依法及时审理我市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纠纷案件,加强对各类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依法办案,秉公裁判,强化执行,保障国有企业改革,防范金融风险,保护金融债权,维护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信用关系,平等保护各种经济成份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不断发展和正确把握“公正与效率”主题的丰富内涵,进一步探索建立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与监督体系,依法、科学、合理地界定公正与效率的评判标准,坚持公正司法、高效司法与文明司法的一致性,把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追求贯彻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始终,全面提高审判和执行工作水平。

  二是全面深化法院各项改革,争创改革与创新的楷模。要遵循司法活动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积极学习借鉴,大胆探索实践,不断开拓创新,把法院各项改革推向更深更广的领域。继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完善证据制度和诉讼程序,保障当事人公平诉讼,大力推行诉讼调解,提高审判效率,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继续深化审判组织改革,科学划分审判组织的职责和权力,探索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审判组织模式和资源配置方式;继续深化审判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审判权的正确行使;继续深化执行工作改革,健全分权制衡的执行权运行机制,完善执行管理监督的各项措施,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继续推进法院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

  三是全面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争创清正与廉洁的楷模。积极探索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的有效方法和措施,不断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和职业道德,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好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严格规范诉讼期间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加强对干警业外活动的管理,努力形成一套符合法官特点的监督制约机制和廉政建设机制,提高法官抵御各种干扰和诱惑的能力,确保法官的清正廉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落实人才培训规划,今年要完成三至五级法官的培训任务,不断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和司法技能。根据最高法院和市委的决定,加强调查研究,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官职业化改革,建立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分类管理体制,加强法官职业监督,强化法官职业保障。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是党领导人民所制定的法律的重要实施者,党和人民对我们寄予殷切的期望。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积极实践“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率先实现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基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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