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浙沪食用农产品实行无障碍流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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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7:18 扬子晚报 | |||||||||
镇江电 近日,江苏、浙江、上海三地质监部门在扬中正式达成食用农产品标准互认协议,这表明三地的农产品标准化将实行互认、互通和互监,从而实现农产品的无障碍流通。 此前,在苏、浙、沪通过地方认定的农产品进入外地市场后,还需进行再次标准认定,双重检测不但增加了农产品的交易成本,也降低了市场流通的速度。这对原本就成本不高、保质期短的农产品而言,更显得十分不利。实行食用农产品标准互认后,三地定期建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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