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本揭出花童凄惨生活 索取赔偿难度不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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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8:06 大众网 | |||||||||
本报4月6日热线消息(记者 刘洪智)本报近日关注的溺水死亡的卖花男童亮亮的家人,近日从湖南赶到了省城。但他们还没有与老板就赔偿达成协议。在卖花童住处发现的一个记账本,揭开老板雇用童工的黑幕。 亮亮亲属难见老板
今天,记者在省城泉城路商业街治安派出所见到了死者亮亮的哥哥与姐夫。亮亮的哥哥说,亮亮的大名叫贺艳安,在弟兄中排行老四,13岁的老五叫贺灯艳。从4月4日到达济南到现在,他们只见到了老板颜某的妹妹,还没有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 亮亮的哥哥说,2002年,贺艳安与贺灯艳被舅妈带到济南跟着颜某卖花,每月给家里200元的“租赁”费。但是贺艳安卖了两年半的花,家里只拿到了1000元。父亲多次让弟弟回家未果,去年得病抑郁而死。去年12月份,贺灯艳拿着颜某给的20元钱回了家。贺灯艳曾说,颜某经常打骂他,并让完不成任务的他回家做饭。 账本揭秘花童生活 记者来到济南市天桥区北光明街一居民院,通过一段陡峭的楼梯,走进了卖花童的住所。只见住所里外两间房内摆着三张床,床上铺着硬纸板和薄得透风的被子,床头的盒子内放着包花的绢纸以及剪刀、胶带等物品。亮亮的姐夫收拾着亮亮的衣服说,没想到弟弟竟然住在这样艰苦的环境里。 记者在屋里找到了一个残缺不全的记账本,第一页的上半部分记录着卖花童9天上交的卖花钱。23日一栏上写着:沙110元、卡30元、仔30元、李75元、罗55元、胡75元,总额375元,其中22日上交的卖花钱达到了455元;第一页的下半部分以及后面几页上零零散散记录着每天进花、买菜、买油、买豆子、买油条的钱。亮亮的哥哥说,“仔”可能就是弟弟。床头的另一页纸上写着:询问式、请求式、商量式、解释式。亮亮的哥哥气愤地说,这是颜某让弟弟勤快些,多学些卖花的招数。 索赔可能诉诸法律 负责办理此案的民警说,已确认亮亮是失足落水致死的,对于颜某非法雇用童工一事,应由劳动部门处理。记者同时了解到,当时率先穿着衣服跳进护城河中救小梅上来的男子名叫倪勇。 据悉,亮亮的叔叔、堂哥也将于明天赶到济南,他们不排除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此事的可能。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编辑:余梁(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