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突查转借月票 每天数十人“落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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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8:06 大众网 | |||||||||
本报济南讯 公交月票应为持票人专用,转借他人使用将给公交公司带来票款损失。最近,济南市公交总公司在全市77条线路的抽查中发现,最多时一天查处转借月票近60张。 据介绍,由于月票是非接触卡,很多乘客出于方便就将卡放在挎包里或钱包里,乘车时在划卡器前划一下就行;而且公交月票的设计采用照片识别,但现在都是无人售票车,司机根本不可能一一甄别是否为乘车者本人的月票。
济南市公交总公司营运处的石军处长说:“在这次突查转借月票行动中,公司共抽掉100多人,不间断地在全市70多条可使用月票的线路上抽查,前些天每天能查到50多人,现在情况好多了,每天也就20多人。按公司的文件规定,对转借月票者可收取月票费100倍的罚款,但考虑到乘客的实际情况,最多也就罚50元,基本上以教育为主。”据他推算,由此每年给公交公司带来的损失不是一个小数目。 据了解,国内很多大中城市,如南京、青岛等地已取消了公交月票,改为推行公交IC卡电子收费。这样就有效规避了因月票设计方面的不足造成转借情况的出现,但目前济南还没有取消月票的计划。石处长说:“实行月票是为照顾工薪阶层而采取的带有福利性质的让利措施。希望市民能遵守月票持票人专用的规定,切勿转借他人。” 记 者 王 原 实习生 赵 强 报道编辑:余梁(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