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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将于本月15日起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8:36 东方网-文汇报

      记者赵维光 马美菱报道

      本报讯 由韩正市长签署的第20号政府令,《上海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将于本月15日起执行。

      《办法》首次明文规定,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畜禽放养;畜禽养殖场或散养户逃避检疫,引起重大动物疫情,致使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伴随《上海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出台,上海人吃副食品会不会受影响?就这一市民关心的问题,昨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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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不仅不受影响,上海人今后吃家禽将更新鲜安全。

      市农委畜牧办相关负责人浦士良昨天对记者说,上海部分畜禽养殖场关、停、并、转后,上海畜禽养殖外移,大部分将靠外省市引进,尤其是长三角地区,副食品供应呈本土自养、异地养殖和外地托养三足鼎立态势。为保证副食品供应安全,上海人将吃上鲜冻的畜禽食品,这些食品基本是在离开养殖场5小时内屠宰加工而成的,食用特别新鲜、安全。据悉,首批外来鲜冻的畜禽食品将在下月来沪。

      

      又讯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伦贤一行视察了第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中畜禽牧场整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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