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法律援助有新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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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9:18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施妍萍朱泳武)上海市民申请法律援助更方便了,即日起,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分别推出便民措施。 市法律援助中心承诺11条便民措施:午休时间安排专人接待,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实行挂牌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在街镇(社区)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代理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受理、审查法律援助
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也推出一系列便民措施,如静安区法援中心与区总工会商定,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