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受困“天价”成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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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9:48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彩平) 为了让非法排污者支付环境破坏费,市环保局的执法成本竟然高达60万。 去年10月15日市环境执法人员对青浦高维精细化工厂检查时,发现该厂将污水排入苏州河中,并且排放严重超标,于是市环保局对高维厂作出了10万元的行政处罚,但麻烦也随
让人深思的是,为了罚这“还没拿到手”的10万元罚款,环保局调查取证已花了20万;而高维不服处罚诉诸法院后,市环保局还特别聘请了本市以及外地的专业检测机构,采用多种技术进行现场勘验;为了保全证据,执法人员24小时保护现场。最后环保局支付的执法成本,居然已高达60万。 据悉,《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制定于1994年,1997年进行了一次修订,但环保部门在执法时还经常遭遇困境,可归结为“一低两高三难”。所谓“一低”是指违法成本低,市环保局有关人士说,“对于高维,10万元已经是根据现行所有有关环保法规,所能给的最高惩罚了。”“两高”是指守法成本高和执法成本高。 而更让环保部门头疼的则是“三难”,目前执法举证非常困难,就是取得了证据,对方也会否认;此外还存在追究法人代表责任难和强制整改难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