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办小报夹带发行非法牟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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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09:48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背景故事 闵行区开店的杨老板,3月初发现在《新民晚报》中夹带着一张“生活信息报”,报上连篇累牍尽是各种行业的广告,并且许诺只需花很少的钱,就能获得覆盖整个闵行地区的广告。
杨老板便根据电话,联系该报社的业务员,花了100元在报社登了一条广告。当时业务员告诉杨老板:只要3月26日,他去购买“新民晚报”报纸,就能看见其中夹带的“生活信息报”。但是3月26日当天,杨老板连着购买了十多张报纸,都没有发现其中有夹带。几天后,却收到一张登载着他广告的“生活信息报”,杨老板隐约有了被骗的感觉。 本报讯 (记者 陈轶珺) 记者看到“生活信息报”是张16开大小4个版面的报纸,除了一个投放广告的电话,没有任何刊号和报社地址,纯粹是张与母报无任何关系的广告纸。报纸的一角还登着广告的报价,从几十元到上千元不等。根据报上的电话,记者查到该报在闵行区绿梅二村83号602室的编辑部。 4月3日,记者来到绿梅二村的该报编辑部,发现门口贴着一张“星湖企业策划有限公司”的招牌。进入房间后,看见房内共有4个工作人员,桌上放着许多“生活信息报”和广告的报价单,墙上连基本的营业执照也没有。一个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报纸是他们公司自己出着玩的,并不用来发行。 随后记者找到了负责人俞经理,他却称:“生活信息报”正在向有关部门申报刊号,他们只是试着出几期,看一下市场效果。胡某解释道:他们并没有出报纸,只是刊登一些广告。 4月5日,记者致电闵行区莘庄工商所,该所的陆所长告诉记者:根据调查后发现,星湖企业策划有限公司还未登记注册过。于是莘庄工商所立即勒令该公司停止营业,派人将其取缔,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