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宫”不思悔改 一刑满释放人员骗钱又骗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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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10:13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4月7日电(梁书斌、崔为好)曾三次受过打击处理的黄松,刚刚刑满释放就重操就业,先后有多名单身女子被其骗钱骗色。 黄松,46岁,东宁人。1989年,因制作淫秽物品被东宁县公安局劳动教养三年。1993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1999年底,黄松被提前释放。2000年,黄松因犯诈骗罪再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3年2月,刚刚刑满释放,黄松就开始寻找目标。一日,黄松到东宁一发屋理发时,得知其主人李小影刚离异不久。黄松称他离婚多年,刚从韩国回来,挣了八九十万元。初次相识,李小影对黄松留下了不错的印象。此后,黄松每天都到李小影的发屋献殷勤。十多天后,在与李小影共进晚餐后,黄松将其领到了自己的住处,与之发生了性关系。第二天,黄松提出,急需5000元钱,自己的钱存在哈尔滨暂时取不出来。李小影没多想就到银行为其取了钱,离开时,黄松提出要用一下手机,李小影也借给了他。黄松扬长而去,再也没有踪影。 2003年7月,黄松来到绥芬河市。他在一个发屋结识了一个叫周丽红的单身女子。黄松故技重演,吹嘘自己有钱,并以处对象为名,与周频频约会,既而发生性关系。一个月后,黄松提出借7000元钱到哈尔滨办事。拿到钱后,黄松一去不回。预感到事情不妙,周丽红向警方报了案。 2003年末,黄松被抓获。近日,东宁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被害人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