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高峰负荷 福建省电力提出节能三大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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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11:03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每万元GDP能耗到2005年下降到1.18吨标准煤,比国家标准还低1吨标准煤;全年实现节约用电量30亿千瓦时;减少高峰负荷60万千瓦。这是我省应对电力供需的紧张状况,提出的今年三大节能目标。 据悉,我省将强化几项节能措施,同时在缺电时期鼓励自备电厂应急发电。在限电期间应急运行的,运行成本超过直供电价的部分,由省市政府和企业各承担三分之一,财政
本报记者 吴旭东/关永辉 相关专题:中国网络媒体福建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