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官员任期能保证持续发展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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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11:12 京华时报 | |||||||||
作者: 郭之纯来源: 南方都市报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河南省近日公布了两项改革措施,其一是对全省县级党政正职任职时间作出调整,延长县委书记和县长在一地的任职时间。据悉,这样做的原因是担心过于频繁的调动难以保证地方发展的连续性,容易导致短期行为。
河南省的这项措施或许确实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笔者认为,官员任期长短不应该成为决定发展的主要因素。从调整官员任职时间入手解决发展中的短期行为,未必是一个妥当的思路。 要使一地经济达到良性的发展,就需要一个长期的规划,不应该人为地制造周期。另外,即便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内在周期规律,也不一定与现在的官员任职时间制度相契合。按相关规定,现在县级班子任职一届是5年时间,但难道一个县的经济就得5年调整一次思路吗?或者说用5年的时间,经济便一定会“上了一个新台阶”,便需要重新制定规划吗?显然不一定。 那么,用调整官员任职时间的办法来解决发展中的短期行为,实际上就是在迁就———这是对缺乏长期规划的随意施政行为的迁就,也是对不科学的官员政绩评价机制的迁就。这种办法,或许能有效减少短期行为,但也可能会造就仍然有害的“中短期行为”。这仍然不是科学的发展观。要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更应该从评价体系改革入手,从规范官员政绩观入手。摘编自《南方都市报》4月6日文/郭之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