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首例艾滋嫌犯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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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13:27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4月7日电(尹超)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6日在雁塔区看守所对陕西省首例艾滋嫌犯木某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木某表示要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3年7月6日,被告人木某与其同乡、被害人努尔东在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一饭馆喝酒,因琐事发生争执,继而厮打。努尔东持匕首在被告人背部先刺一刀,被告
庭审中,木某辩解他不是故意砍死被害人。对此,法院查明,木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争执,进而厮打,在先被努尔东用刀刺背部的情况下,恼羞成怒,在西瓜摊上拿起一把西瓜刀行凶,他当时非但不听同乡的劝阻,还扬言要砍死同乡。从其砍杀的部位和力度来看,死者左颈部的创口长达26厘米,并造成颈部左侧肌肉及胸锁乳突肌完全断裂。作为成年人的木某,在明知其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后果发生的情况下,仍执意实施行为,并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据了解,案发当日,被告人木某与被害人努尔东刚从戒毒所放出。因被告人戒毒期间被检查确诊患有艾滋病,为了避免途中出意外,法院特意将庭审和宣判地点移到看守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