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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盘锦广播电台副台长:由老山英雄到贪污犯(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14:33 新华网
张景才
  一位老山前线的作战英雄,立过功,受过奖,枪林弹雨不下火线,三次险些丧命,盘锦人民曾经为其骄傲的原盘锦市广播电台副台长张景才,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经受不住金钱和权力的诱惑,由功臣演变成了贪污犯。2003年12月24日,被告人张景才被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张景才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盘锦市中级法院,日前,盘锦市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英勇作战让他成了老山英雄

  53岁的张景才,1969年由盘山县应征入伍,到部队后,由于表现突出,当年入党,曾历任过班长、排长、连长、营长、团副参谋长。

  在部队期间,他当班长时,是个好战士;任排长时,带出了一个过硬排;任连长时,把一个后进连带成了先进连,由此受到嘉奖一次,立三等功一次;任营长时,他又因成绩突出,立二等功一次。

  1985年,张景才所在部队来到老山前线参加中越自卫反击战。当时,他任第一营加强营长,主要负责方向进攻。他三次冒着生命危险到前沿阵地观察地形和了解敌情,掌握了大量的重要情报,为南疆战场的全面胜利立了功。他在一次带领两个战士到“猫耳洞”外观察地形时,被炮弹皮击伤头部,致三等乙级伤残,他立了二等功。他带领全营官兵在阵地上打了上百场大大小小的战斗,圆满完成组织上交给的任务。

  1985年下半年,在老山前线作战的间隙,他看到《解放军报》上有一篇文章——《盘锦保卫战》,他这才知道家乡发洪水了。在这篇报道中,他得知家乡人民奋起抗击洪水,打了一场漂亮的抗洪胜利战。读罢,他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他为家乡人民而感到骄傲。他想:我能为家乡人民做些什么?那天晚上,他想了许久许久……第二天,他伏案疾书,写了一封致家乡人民的倡议书。他提出,要把老山前线的奉献精神与家乡盘锦的抗洪精神结合起来,开展一场“比学习、比纪律、比工作、比贡献”的“四比”竞赛活动。

  这封信引起盘锦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于是组织召开了学南疆英雄、开展“四比”竞赛活动大会,盘锦市立即掀起了两个文明建设的热潮。1986年7月11日,《盘锦日报》头版头条还以《市委召开“四比”竞赛经验交流会》为题,报道了盘锦市自开展“四比”活动以来所取得的硕果,当时,涌现出了魏书生、王殿文等一大批优秀共产党员,张景才这位英雄的名字也越传越远。

  战争结束后,盘锦市委、市政府专程赶到张景才所在部队山东驻地去慰问。1986年7月份,市里又邀请他们部队的老山前线英雄回家乡盘锦作报告,张景才作为报告团团长在家乡作了多场巡回报告,受到家乡人民的好评。当时《盘锦日报》对报告情况作了详细的报道,两篇专访张景才的长篇文章《人民英雄的儿子》和《家乡英雄凯旋》被收录在报告文学集《心灵深处的丰碑》中。就这样,张景才被盘锦人民载入了光荣册。

  50元份子钱让他无地自容

  1988年,经过再三请求,张景才转业分配到了盘锦市委宣传部。在任党员教育科科长期间,他连续三年组织了两次十余场先进共产党员事迹报告会,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学先进、赶先进”成了当时很多盘锦人的口头禅。

  就在张景才不辞辛苦地为弘扬先进典型四处奔波时,他的思想也悄然发生着变化。看守所里,张景才苦苦反思自己:在部队工作近20年的时间,我在思想上要求进步,工作上积极肯干,对金钱没有丝毫欲望。入伍第一年,我每月的生活费只有5元钱,我不舍得花,一年竟然攒下了50元钱。我到部队的第二年,母亲把一头家里原等过年想杀的猪卖了120元钱,寄到了部队,让我买一块当时人们都很羡慕的“上海表”。我想部队出操、训练、就餐都吹号,买表有什么用?我就没听妈的话,用自己攒下的50元钱和妈寄来的120元买了一台缝纫机,给妈邮了回去。妈看到缝纫机,大哭了一场……那时,我时常想:“人活着,是为了钱吗?不,为党奉献不应有任何索取。”

  是的,那时的张景才的确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1985年,“承包”在地方搞得如火如荼,部队附近的一个县规定:承包一个山头,就给100万元,那时,他没有动心;当了20年的兵,转业时,组织上给了3000元钱,他感到很满足;到地方时,他没有房子住,一家三口人租住一间“门房”,既没有自来水,又没有厕所,他都挺过来了。

  张景才说,他的变化是从眼前的一件件小事开始的——看到先前归来的战友既有票子,又有房子,可自己却一贫如洗,他的心态逐步失衡了:难道把青春年华无私奉献给了保家卫国的我,今日就是这样一个结局吗?

  就在他彷徨的时候,一次战友聚会彻底击倒了他。他说:“那天下午,一位战友通知我,晚上聚一聚,我听了很高兴。到那儿后,我才猛然发现,这次聚会不单纯是喝酒叙旧,而是那个战友乔迁——‘燎锅底’,每人要出50元的“份子”。当时,我的兜里只有20元钱,没办法,我向另外一个战友借了30元。那时,我恨不得钻到桌子底下,我真是无地自容啊!”事隔10年,张景才讲起来的时候,仍是一脸的难堪。

  萌生贪念让他成了阶下囚

  1995年,组织上安排他到盘锦市广播电台任副台长。刚到电台工作,他还能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创收部门请他吃饭,他都拒绝。随着电台创收政策的变化,个人的收入差距拉大了,有的搬入了高档住房,有的买了私家车,还有的开了属于自己的公司。他看在眼里,也时常想到自己:我这个副台长还不如他们吗?我的手中权力比他们小吗?年近八旬的父母需要我照顾;下岗的爱人需要我的帮助,儿子上学需要我资助……他开始想“辙”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了解到某书店要做广告,他就主动找到这家书店。1998年1月初,张景才以盘锦市人民广播电台的名义与这家书店签订了委托广告业务合同,约定盘锦广播电台在黄金时段为书店播发广告,每天两次,书店付全年广告费3万元,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支付。

  1998年1月5日,张景才从市广播电台广告部主任解某处索要空白广告业专用发票一张,私自填写广告费1.5万元。当时,他从书店取回金额为1.5万元转账支票一张,在盘锦市房地产实业公司五交化供应站将该支票兑换成现金,其中2000元用于支付市广播电视报社广告费,余下1.3万元据为己有。

  张景才说,他本想拿这笔钱去作为炒股的本金,年初投入,等到年底挣到钱后再把这笔钱交到台里。但是他哪里知道股市风云莫测,特别是小股民和散户所承担的风险更大,他的那笔钱刚投入进去,就被套牢了,这13000元钱自然也就没能交到单位。那一阵子,他心里非常紧张,但台里一直也没人过问,他又放心了。

  当年7月20日,张景才又从解某处索要发票一张,填写了广告费1.5万元,当日从书店取回1.5万元的转账支票一张,交予南海渔村酒店,用于在该酒店招待战友、同学的费用支出。

  弄点广告,从中套点钱,在他看来,也已经不算什么了。就这样,张景才一共从书店拿走6张支票,换取现金95000元,其中93000元占为己有。

  而案发就是由这几张支票中的一张引发的。2001年,他拿着一张15000元的转账支票到双台子区饮服公司换取现金,市检察院反贪局在查双台子区饮服公司的财务账时,发现了张景才的犯罪线索。

  经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景才无视国家法律、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已构成贪污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景才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张景才由十几年前的老山英雄,变成了在法庭上受审的贪污犯,成为轰动盘锦的新闻。这里面有导致张景才发生蜕变的客观原因,更有使他思想灵魂深处发生改变的主观因素。而正是由于思想上的主观因素使他由功臣演变成了罪犯。现押在看守所的张景才对自己有了新的认识:当年困苦时,老山前线战场给他留下了宝贵的生命,他感到很幸运;现在幸福时,他没有很好地把握人生,感到愧对家庭的温暖,愧对英雄的称号,愧对党和组织的培养教育。

  记者感言:关于犯罪的成本

  就像人们很难把玫瑰与毒蛇联系起来一样,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确确实实很难把先进人物与犯罪分子联系在一起。

  当张景才贪污案公开宣判的时候,许多盘锦人都感到惊讶:“是不是重名啊?”他们不愿意相信这件事,因为,张景才曾是他们心中的骄傲。当这一切都得到证实的时候,许多人沉默了。痛心、惋惜之后,人们感到的还是痛心、惋惜。

  是的,张景才的犯罪成本太高了,嘉奖、立功、英雄,党员、科长、台长,还有日后的一切一切,都被一闪的贪念毁了。其实,他毁掉的不仅是他自己,也会给家人带来难以名状的痛苦。想到家中年逾古稀的双亲、已到中年的妻子和可爱的孩子,他追悔不已:“我愧对党、愧对人民、愧对家人,真是悔不当初啊!”

  的确,张景才在第一次“越轨”时,也是心惊胆颤的,但因为“无人过问”,他又觉得无所谓了。自己管不住自己,最后受罪的只能是自己。作为领导干部,切切不可放松对自我的监督啊!别等着别人来监督自己,要自己把好自己这第一关。

  无疑,张景才是个有功之臣,但他却躺在了自己的功劳簿上,自恃工作有成绩,居功自傲,不甘坚守清苦与平淡,结果一步一步滑入虚荣的泥潭而不能自拔。

  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则能披荆斩棘开拓事业,用不好,也能把自己打倒。这个道理很多人都懂,但做起来就不那么懂了。所以,那些为官者应当切记:别等身败名裂之时才悔悟。(任何首席记者宋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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