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释法”:这是一次高水平的释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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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14:44 中国新闻网 | |||||||||
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通过并公布了关于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香港媒体对此给予高度关注 ,今天出版的各大报章用大量篇幅报道并配发评论。 香港文汇报社评说,人大释法向香港社会传达了中央坚定不移按基本法办事的决心,显示了中央在基本法的理解和执 行上的权威地位。人大释法合法、合宪、合情、合理,不仅有利于释疑止争,确保香港的政治体制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健康发展 ,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
香港大公报文章说,这是一次高水平的释法。 文章指出,高水平一在于立场鲜明、取态明确。根据国家宪法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解释法律、解释基本法是人大常 委会的权力,而维护国家主体权力和“一国两制”方针更是人大常委会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权于责,都必须释法,必须毫不犹 疑、毫不含糊的释法。 高水平之二,在于释法内容从立论、逻辑到遣词用语,都十分精辟准确、要言不繁、无懈可击,既是严谨的法律文件 ,但绝不艰涩难明;既具有无可抗拒的威严,但又处处流露爱护、关切之情,真可说是情中有法、法中有情。 高水平之三,在于释法能释疑止争、解决问题。 香港《商报》文章呼吁,释法之后,香港各界就应摒弃不确切的看法,回归释法所明确的基本法精神上来。无论是特 区政府,还是社会各界人士,在人大释法之后,一要详细研究认识释法内容,认真理解和体会释法传递的精神;二要真心诚意 地按照释法规定行事,展开下一步的政制发展探索工作。只有执行了释法规定,才可保证政制发展的程序、原则和具体方案等 ,不会偏离基本法规定的方向,从而确保整个政制发展工作稳妥顺利进行。 香港成报的社评认为,本次释法内容平和而务实,从总体效果来说,澄清了过去的含糊界线和灰色地带。 另据香港特首董建华昨晚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以及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徐泽,应特区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的邀请,将于今天抵港,与香港各界,包括学 术、法律和立法会议员会面,向他们阐释释法的问题、接受提问和交流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