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点击:人人喊打与执法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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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15:1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作者:廷非 主持:冯树盛 近日昆明一家餐厅让两个美女当菜盆子,招来口诛笔伐。昨天报载,当地卫生监督部门闻讯前往进行执法调查,结论是这道菜的制作消毒过程符合卫生要求,但作为菜盆子的裸女没有健康证,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第8条第8项,所以不得再制售。
此事结局不出所料,但过程却颇值得一议。有言论嘲笑当地政府太迂,像这种“人人喊打”的事情,还用得着如此大费周章?还有言论问道:如果没有“卫生原因”呢?言下之意就是找这样的执法理由纯属多余,这道菜有违“道德”、“国情”,还“侮辱女性”,难道这还不够“斩立决”、“杀无赦”的吗? 确实,如果只从个人好恶判断是非的话,这就够了,但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这不仅不够,而且害处还很大。毫无疑问,个人可以因种种理由憎恶某件事,包括情感、利益、经验等等,这无伤大雅,像这道菜你不能接受,抵制即可。但政府真要动用公权去禁止它的存在,那就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执法程序,其判断标准绝不应仅仅是“人人皆曰可杀”,更不能仅是“道德”、“国情”之类,否则将动摇依法治国的根基。最近广州市对街头乞丐问题的处理,就是一个实例。 事实上,如果不合法,有时群情汹涌也未必代表了时代进步,这种教训并不远。当年文革乱世,用不着什么符合法理的理由,批斗会一起哄,就让一个国家主席“下岗”。现在,类似事情也许不会再发生,但发生这种事的“土壤”是不是已经清除干净?任何时候都讲究依法办事的社会意识是否已经建立起来?值得深思。 话说远了。从目前获得的信息看,当地政府对此事的处理方法无疑值得推崇,也有借鉴意义。它告诉我们,对类似的事情,社会舆论可以而且必须予以理直气壮的谴责,但政府真要禁绝,光有“气壮”不行,还必须讲究“理直”。(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