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医院将止血纱布留在产妇体内被告上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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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16:48 新华网 | |||||||||
新华网厦门4月7日电(康淼、金玲)在医院生下孩子后14天竟然发现有块止血纱布留在了体内,患者易音(化名)为此将医院告上了法庭。日前厦门市同安法院一审宣判医院承担全部过错责任,赔偿人民币21264.33元。 去年5月17日,已到预产期的易音住进了厦门市马巷同民医院妇产科,当天便顺利产下一个女婴。可是易音从生产之日起一直感觉下身疼痛,并伴有脓血恶臭,不能行走,生活也
事故发生后,同民医院追究了当事人的责任,并让全院医护人员引以为戒。但医院和患者双方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2003年6月26日易音便将同民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万余元。 厦门市同安法院委托厦门市医学会对该事故进行鉴定。今年2月3日,医学会作出鉴定,认定该病例为四级医疗事故。法院认为,被告同民医院的医护人员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原告患盆腔炎、阴道炎、产褥感染,应为此承担全部过错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易音治疗所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贴及精神损害等共计21264.33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