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把“中考权”还给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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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01:23 新桂网 | |||||||||
临近中考,河北石家庄、唐山等地一些学校对差生采取劝退、转校等方式,要求他们放弃升学考试。有的学校竟然采取了只要成功劝退一名学生,老师就可得100元钱奖励的措施(据《解放日报》4月6日报道)。 全国不少学校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存在为了提高升学率而分流差生的做法,这种现象的出现有其深层次原因。首先,教育部门考核学校的重要指标就是升学率,使学校不得已而为
这种“为学生着想,替学生找一条出路”的幌子,剥夺了差生的“中考权”,是对差生的歧视。学校人为分差生、好生,造成了学生心理压力过重,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来,有违学校教育的初衷;不让差生参加中考,也违反了《教育法》中关于“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的规定。选择职业学校还是普通高中的考试,是学生和家长份内的事,学校、教师只有建议的权利,大包大揽则损害了学生自主择校的意愿。剥夺学生“中考权”的做法必须纠正。(山东郑明星) 作者:郑明星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