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万平方米户外广告将“下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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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01:32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彬、实习生高利锋)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裕华路93座建筑物上、总面积约2万平方米的楼体、楼顶广告将在6月底前被清理。有关人士称,省会已投资500万元用于裕华路户外广告整治,同时,有关部门已确立年内整治249处11.15万平方米户外广告的目标。 有关人士称,此举主要是为恢复建筑物本来面目,展现建筑物风格和个性。
据悉,按要求,省会将对裕华路沿街各类广告、牌匾,提出统一要求,加大整治力度,并将取消建筑物顶部和墙体所有广告;取消路灯灯杆上所有广告;取消所有霓虹灯上的广告;取消设在绿化带内的商业性广告塔,但公益性广告塔可保留;所有设在过街天桥上的广告,其高度均不应超过桥体护栏;建筑物上的牌匾设置均应统一高度、位置,设在底层窗洞口上部,高度1.5米,其色彩应相对统一。 据了解,石家庄市今年将重点拆除中山路、和平路、槐南路、体育大街、青园街、建设大街、平安大街、站前街、中华大街等主要街道和部位的六类违章户外广告:违章设置和擅自悬挂的楼体广告;落地灯箱广告、灯杆灯箱广告、落地牌匾广告、护栏广告和塔形广告;陈旧、破损、过期广告;长期没有客户,空牌招商3个月以上的;样式呆板、设置不当、过大、与楼体不和谐、有碍观瞻的广告;存在安全隐患,技术达不到要求的广告;总共249处11.15万平方米,全部进行清理。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规定,在市区户外广告规划设计方案未出台前,城管部门暂停审批各类户外广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