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本月起大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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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03:22 新京报 | |||||||||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发相关意见,主是对象是水电气消防等共用设备 新京报讯(记者吴海花)昨天,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透露,经市政府同意,全市决定从4月15日至8月15日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情况检查,并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情况检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检查内容事关居民安全 《意见》指出,此次检查主要内容是:开展供水、供暖、供气、供电、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将对关系业主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生活水箱、电梯、供电线路、消防设施等要进行严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解决,保障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特别是对于关系广大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生活质量和公共安全方面的事务,如零维修、保洁、公共秩序维护、停车管理、消防管理等,应当作为本次活动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的重点。 业主有意见可及时反映 《意见》强调,将加强物业管理宣传,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去年全市抗击“非典”和今年防治“禽流感”的工作实际,建立和落实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确定责任制。广泛倾听业主意见,对于开发建设期间遗留和销售期间承诺未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反映,促使其认真研究并抓紧解决。 此次检查活动分宣传发动、企业自查、区县检查、考核验收四个阶段。最后由市国土房管局组织相关人员采取抽查的方式,对企业的服务自查工作进行考核和验收。(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