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10年竟一无所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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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04:31 重庆晚报 | |||||||||
兰州晨报4月8日讯他从未被抓过,更未被判过,可通缉他的“协查通报”上白纸黑字写着他“因盗窃被判10年有期徒刑”,如果不是亲眼见到甘肃省永登监狱的这份“协查通报”,杨道力绝对不相信这是事实。4月7日下午,杨哭笑不得地讲述了自己的奇特遭遇。 杨道力住兰州市何家庄。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他一直在西藏拉萨打工。前不久,杨突然接到家人的电话,说永登监狱派人来家里“通缉”他,让他赶紧回家一趟。杨道力丈二和
杨返回兰州,在家里他见到了那份“协查通报”,上书:“各公安局、派出所:罪犯杨道力,住城关区何家庄XX号,因盗窃罪,判刑10年,刑期自2000年1月23日至2010年1月22日。2001年1月10日送甘肃省永登监狱服刑改造。该犯于2004年2月27日下午在劳务点脱逃。请贵单位在工作中注意,一经发现,立即拘留......”“协查通报”上的名字、地址等与他的身份完全一致,但照片却是另一个人。 杨的老母不知真情,埋怨子女:难怪好长时间没有见到儿子,原来已被判了10年…… 连日来,杨道力先后找监狱、法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但相关部门没有人敢出来承担责任,还杨道力清白。失误出在何处,现在还是谜。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