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宪法维权的喜与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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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04:5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北京63岁老人黄振禨的房子挺立在一片拆迁后的废墟中。4月1日上午,当强制搬迁的人员来到他家,黄振禨拿着一本《宪法》进行抵制,使得这座建于清朝的院落暂时保留了下来。 公民用宪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无论如何这是个了不起的进步,令人欣喜。新修订的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使私有财产权从一般的民事权利上升
私产入宪不只是保护有钱人的利益,也是对普通民众包括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正如北京这位老人站出来捍卫自己的权益,他并没有被定性为“无理取闹”,也未被看作“刁民”,这是值得欢呼的进步。 当然,老人手持宪法维权也显示出一些值得忧虑的问题。清华大学法学教授李木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除了公益用地之外,政府不应介入土地征用,而应由开发商与被征用者直接协商,这是市场行为,需双方同意才能成交。可见,应该由市场来解决的问题,政府部门不该插手。而一旦政府出面,往往就带有了强制性。拆迁引发的事件大多是由于强制性手段引发的。因此,切实维护好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关键还是政府要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据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