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制定商业进社区标准 餐店不能小于50平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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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08:01 新华网 | |||||||||
为确保天津市商业进社区工作的科学管理和规范运作,天津市商委昨天下发了有关“商业进社区试行标准”的通知。 通知中说,商业进社区是指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在居住小区或小区周边地段开办早点快餐店、便利店、废旧物资回收等商业设施,为居民提供日常生活必需的商业服务工作。其具体标准和要求是:从小区中心出发200米左右设早点快餐店。其营业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
通知中还要求,根据商业进社区工作的实际需要,各相关连锁企业可制作统一标识、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美观实用的商品艺术棚亭。社区商业艺术棚亭必须做到外型美观大方、室内外卫生整洁,商品陈列明快整齐,具备安全可靠的防火防盗设备和卫生设施。用于早点快餐的棚亭,必须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成品早点快餐。(完)(通讯员柴寿武记者张秀云)(来源:天津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