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时间表排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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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09:26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洪梅芬陈春艳)上海市政府发言人焦扬昨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市政府对《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推行实施已排定明确时间表:5月1日前,“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完成改版,所有政府部门都要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和咨询电话。 据介绍,市档案馆新馆将开馆,向公众提供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5月1日到11月1日
据悉,教育、人事、房地、水务、质量技监、建设、规划、工商、公安、外经贸、卫生、劳动保障、民政、财政、市政等15个公众关注程度高、公益性强、公权大的部门将被首先推到前台。这些重点部门已经开列一批“亮点”,将在5月1日后向公众集中推出。 首批15个部门部分“亮点” 市教委:公开市民关心的教育热点信息,包括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入学招生信息、考试信息、收费标准和政策依据等,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学生转学与资助的有关信息,教师资格认定信息,以及中外合作办学和留学中介机构的名称、年审情况等。 市人事局:公开人事规划计划以及各类人才资源统计数据和调研报告;公务员考录流程、结果,近几年公务员录用和考核情况;留学回国人员、海外人才家属签证便利政策;上海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培训机构情况等。 市房地局:公开1995年以来现行有效的所有局发规范性文件,土地出让公开招标公告及招标地块信息、房屋拆迁公告和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房地资源行业企业资质和行政许可证情况等也将公开。 市公安局:充分利用基层窗口单位和24023456公安热线提供公开信息服务,并突出对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发生处置情况的公开,实施社会治安状况旬报和年报。 市规划局:拟公开的规划信息包括总体规划、区域性规划、产业规划、专业规划、重大工程和重要地区规划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