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青海省地方科技工作将以党的十六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坚持科学的发展观
,重点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大力组织实施星火计划、科技富民计划和人才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全省
地方科技工作的水平。
近年来,全省地方科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科技在各地经济建设中的支撑作用日益增强。为推动全省科技工作跃上
新台阶,省科技厅计划从今年起,采取八项措施,上下
联动,真抓实干,力争用3-5年的时间,启动和激活地方科技系统。
这八项措施包括:一是按照中央五个统筹的要求,在“十一五”科技规划中加重对地方科技工作的支持和工作指导力度,明确
目标、任务和措施。二是以富民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为基础,安排一批面向地方的科技专项工程,争取每年用于直
接或间接支持地方科技工作的经费达到40%。三是对地方提出的制约经济发展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省科技厅会同地方政府
共同面向全国招标解决。四是加强对地方科技工作的指导和横向交流,定期召开科技局长座谈会,每两年评定一次省级科技工
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五是加快提高地方科技人员的全面素质,在2-3年内把地方科技局长和业务管理干部轮训一遍。六
是加强地方能力建设,每年拿出部分经费支持州、地、市和科技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建设科技服务平台。七是建立厅领导和各
处室与地方联点制度,并制定具体办法严格考核。八是推行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对重视科技工作单位、部门的资金倾斜
力度,为地方科技工作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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