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良好可享“假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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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12:15 温州都市报 | |||||||||
刘彩玲 潘力 本报讯在劳教所内,劳教人员只要表现良好经批准后可享受自主定餐、上网、与配偶同宿,甚至放假回家与家人团聚。从昨天开始,温州市劳教所率全省之先对劳教人员实施分类管理,首批表现良好的20余名劳教人员成为受益者。
据了解,该管理模式共分封闭式管理、半开放式、开放式管理三个阶段。在开放式管理阶段后,劳教人员可以享受凭卡在所内超市自由购物和自主定餐等待遇;在所内实行上下班制度,业余时间可以上网并可在更大范围内自由活动,可以和配偶在所内招待所定期同宿,节假日可以和直系亲属在所内单独会见聚餐。进入半开放、开放式管理阶段的劳教人员如符合条件的还可按照有关规定放假回家。如果表现良好,经审批还可以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进行所内外试工、试农、试学等。 温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劳教所所长李世斌表示,实行这种模式都是在民警的管理视线下进行的,其意义就在于不断提高教育挽救劳教人员的质量和水平,使其在潜移默化中自觉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今后,对恶性程度不深,确有悔改表现,不危害社会,且剩余劳教期不长,具备社会帮教条件的劳教人员经考核审批后施行半开放式甚至开放式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