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释法为香港政制发展奠定稳固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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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12:39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香港4月7日电香港工商法律界人士纷纷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关于政制发展的条文进行解释,可为香港社会讨论未来政制发展提供清晰而稳固的基础,港人应该思考如何在理性基础上发展香港政制。
香港工业总会主席梁君彦表示,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是合理的法理解释,目的是令香港社会对基本法的条文有更确切的认识。释法并不会破坏“一国两制”,无损香港高度自治的原则,也不会影响投资者对香港的信心。他期望香港各界以人大常委会的解释为基础,就政制发展进行理性的讨论,减少无谓纷争。 新世界发展董事总经理郑家纯表示,基本法写得很清楚,香港政制发展的最终主导权属于中央,这是所有人都不能忽视和忘记的。 香港中华厂商会会长杨孙西说,人大释法进一步明确政改启动权在中央,日后香港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以循序渐进的原则发展政制。 香港纺织业联会名誉会长陈永棋说,过去一段时间,香港一些人按自己的需要去解释基本法的条文,结果是众说纷纭,令人无所适从。现在全国人大直接作了法律上的解释。他希望港人以后多为繁荣稳定着想,减少政治争拗。 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弘毅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方式的释法内容开明而且合理,澄清了基本法内有关启动修改选举办法的问题,并确立修改机制。释法肯定香港在政改问题上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特区政府不只享有发言权,同时也有主动提出修改政制的责任和能力。 资深大律师冯华健说,这次释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只是进行原则和程序上的解释,并没有给出最后结论,也没有定下政制发展框架,这些都需要香港人自己去谈。冯华健强调,政制发展涉及中央和特区关系,人大一定有权主导。 香港前律师会会长周永健表示,从法理上看,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是正确的,是经过详细研究才作出的,港人应该尊重并相信中央的决定都是以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为大前提的。 香港黄乾亨黄英豪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黄英豪认为,人大常委会释法是完全按照香港基本法的原意进行的,既凸显了“一国”,又坚持了“两制”,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的精神。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梁美芬指出,这次释法,除了履行责任之外,也是行使基本法158条的释法权。港人必须认识到应该如何在理性基础上发展香港的政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