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为市民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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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16:38 新华网 | |||||||||
为改变市民婚姻状况证明难的问题,上海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将从4月15日起,为本市未婚或离异居民开具本辖区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为一些需要“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市民提供方便。 上海市民政部门规定,在当事人办理房产交易、贷款、出国结婚等活动中须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将根据所掌握的婚姻登记档案为当事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
从今年5月起,广东省居民也可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开具未婚证明。记者今天上午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北京也将为本市未婚或离异居民开具本辖区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政策正在制定中。(记者 霍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