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9日03:50 山西晚报 | |||||||||
祝某在担任10年副镇长后,栽在“土地转让金”上。4月5日上午,北京大兴法院开审祝某涉嫌贪污一案,大兴区委组织了全区14个镇的镇长以及100多名区政府各委办局的一把手参加了旁听。 据介绍,至案发时,今年刚满35岁的祝某担任大兴区青云店镇副镇长已长达10年,近年来又主管工业开发区。大兴检察院指控,2002年11月至2003年3月间,祝某利用职务之便,
庭审时,旁听席上鸦雀无声。看到昔日的同事坐在被告席上,130名“一把手”一脸肃穆。青云店镇的董镇长深有感触地表示,平时忙于工作疏于学习,接触钱物多而警示教育少,这样的教育方式给大家敲响了警钟。 据悉,作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一个方式,大兴检察院今后还会把这类案例编成材料,定期为乡村干部们讲授有关法律法规,提前进行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据《京华时报》 (山西晚报) 山西日报,转载或镜像请先与我们取得联系,谢谢! 繁简通软件由北京东方之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大汉网络技术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