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少年社区矫治 考察合格可免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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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9日08:03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胥柳曼) 3个月内,每周必须进行公益劳动3小时,必须接受社工站的思想及心理辅导,每月向当地检察院书面汇报思想……昨天下午2点半,四名17—18岁因拦路抢劫而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的罪错青少年,分别与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三林镇四名社工签定了《社工矫正建议书》。据了解,司法社工正式参与上海罪错青少年诉前考察,这在全市尚属首次。
2月4日8时许,犯罪嫌疑人周某在浦东新区三林路卫生院附近,用砖块砸伤被害人张翔头部后,伙同犯罪嫌疑人王某、陆某、沈某立即围住被害人,劫得现金20元。由于他们已经触犯刑律,法院根据情况最少也会判处他们2—3年的缓刑。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处长助理张宇向记者说,通过司法社工、家长共同签订协议,在罪错青少年被起诉之前参与矫治帮教,这在该院还是先例。按规定,如果三个月考察期间内四名犯罪嫌疑人有悔改意向并表现良好,检察院会在参考各方意见后,可以决定免予起诉。 作为参与协议签订的人员之一、公安系统出身的司法社工宋来忠在现场告诉记者,在4月8日到7月7日这三个月,他会严格履行协议内容,最终期望有个圆满的结果。 据了解,徐汇、卢湾、闸北等区也已经在着手落实青少年社工参与罪错青少年诉前考察的帮教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