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发布违法广告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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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9日08:03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伟) 4所医疗机构因违法广告多被严重警告,一家医院被暂停发布医疗广告,一批违法医疗广告和医疗机构将被工商立案查处。昨天下午,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联合召开“上海市医疗广告监管通气会”,通报今年一季度本市医疗广告发布情况。
市工商局广告处通报发布违法广告前三名的媒体和部分严重违法的医疗机构。上海民办康新医院、长江医院和民康、港华等4家医院,因为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较多被严重警告,上海阳光中医医院被暂停发布医疗广告,为期一年。 据介绍,一季度医疗广告中,出现一些严重违法的内容,诸如保证治愈的用语、宣传诊疗效果、以患者的名义作证明等,部分医疗机构的内部科室,以诊疗中心名义对外发布广告。工商、卫生部门对此将严厉查处。根据有关规定,涉及评奖、评比性的活动不得出现在广告中,不能贬低其他医院和其他治疗方法。部分医疗机构对此置若罔闻或打擦边球,上海申虹泌尿外科医院等两家医院就因在广告中涉嫌贬低其他综合性医院被立案查处。此外,上海海滨泌尿治疗中心未经批准便进行医疗广告发布,民航上海医院、上海协华医院夸大诊疗效果,均被立案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