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十年创收风吹落“大口罩”(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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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9日10:31 沈阳今报 | |||||||||||
特派记者董永君陈铁/文实习生陈胜谦/摄 今天,在沈阳北站等公共场所,“大口罩”们已经悄然消失了。回溯“大口罩”11年从生到死的变化,一个由“以罚代管”到“以人为本”的公共管理理念逐渐清晰。 由来:卫生五不准 4月8日下午,沈阳北站阳光明媚。清扫员李姐正默默地从旅客身后清扫走烟蒂和纸屑。 1985年,沈阳市广泛开展了“做文明公民、创文明单位、建文明城市”活动,“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便溺;不准乱扔瓜果皮、核、废纸;不准乱倒垃圾、污物;不准乱泼污水”的“卫生五不准”也随之浮出水面。 1992年8月26日,《沈阳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启动。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对违反“卫生五不准”的个人可以进行经济处罚,数额为五元。1993年,沈阳市爱国卫生委员会再次提出了“卫生五不准”,并要求对违者一次罚款2—5元,不服劝告、态度恶劣者要加罚2—3倍罚款。 这之后,“大口罩”应时而生。 效果:有喜更有忧 “大口罩”的出现,使李姐有了“升迁”的机会,如果选择戴上“口罩”,她就可以放下手中的扫帚了。但李姐放弃了,一是她不想这么赚钱,二是领导在选用人上“有一些条件”。 “口罩”的出现是借鉴了当时南方一些城市的做法,对市民的文明进行强制约束,事实证明当时确实有一定的效果。李姐清扫工作似乎也一下子变得轻松了,她有时间停下来看看过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当然,她也看到很多争执。 由于以罚款来创收的效果明显,每个“大口罩”都领到了任务指标。日积月累,“大口罩”们学会了对旅客察言观色,在旅客扔烟蒂前进行提示更是毫不必要,“眼疾手快”几乎是每个大口罩都必须具备的素质。 变异:丑行逐渐多 那几年,李姐看着身边越来越多的同事放下手中的扫帚,加入到“口罩”大军行列中。她们的态度一天天硬朗起来,语气也不再平和。而天津市大港区的刘先生给沈阳这些“大口罩”们的评价是以下几个词:粗暴、随意、污辱。 刘先生在五爱市场行走,不经意间手里食物的残渣掉在地上,两名“大口罩”抓住了他的胳膊,50元,还是最轻的处罚。刘先生说:“我是生意人,不在乎钱,但这么做对沈阳不好。” 负责五爱市场市容管理的是沈河区城管局第二环卫所,该所的梁副所长说,从1993年城管部门开始对一些有损市容的行为进行处罚到现在,整个过程并不连续,由于在执法中经常出现的一些冲突,引起媒体的关注,迫于舆论压力,罚款时断时续。 消失:曾经抵抗过 去年年底,不知什么原因罚款不让收了,那些以前的同事们有些回到了李姐的身边,继续跟她一起扫起了广场,但有一部分人却因无法再弯下腰,离开了这个集体。 1999年7月26日,《沈阳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施行,其中对违反卫生五不准的行为,没有再提出处罚的规定。2002年6月,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更名为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为沈阳市负责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明确规定其后行政执法局将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此时,“大口罩”已经没有了罚款的依据。但他们并没有就此放弃自己的处罚权,很多部门的“大口罩”依然在街头游荡,他们手里依然拿着自己印制的“五不准”罚单,作为自己执行处罚的依据。 2003年9月份,沈河区行政执法局对于“大口罩”在五爱市场地区进行市容整治处罚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抗议,随后经协调,一些还在“顽抗”的部门放弃了处罚权。 真空:必需的痛苦 李姐说,她很怀念“口罩”存在的日子,那时活儿不像现在这样多。 一位五爱市场地区的环卫工人说,罚款不文明,也不太好,我们赞成取消。但现在的垃圾数量多了,应该有一个好的办法替代。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指挥中心的沙主任告诉我们,他们现在也很迷惘,因为在市政府法制办发布十号公告时说,对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在行政执法局,但随后的十二号公告中又确立了沈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执法主体资格(行政委托组织),他们弄不懂自己现在是该管还是不该管。 很明显,对于违反“卫生五不准”的行为,现在处于一种处罚真空状态。 “大口罩”的产生和消失,都是社会的一种需要。不可否认,“大口罩”的强制文明,对社会行为的规范起到了作用,但处罚权力为利益所驱动后,它必然会走向消亡。 梁副所长说,以前的市容环境管理工作是“七分管三分干”,现在不行了,我们现在只能别无选择地全部投入“干”中,没有了处罚权的确是一种痛苦,但这种转型是必然要经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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