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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夫妻同居室"引争议 开设十年悄然关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9日11:54 东方网

  东方网4月9日消息:10多年前,在甘肃省的17座监狱中,酒泉监狱第一个吃“螃蟹”,在监狱里设立“夫妻同居室”,后来在甘肃省兰州、平凉、武威、临夏等监狱相继推开。可是,“鸳鸯房”只是试点,没有推行。4月8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在10年后的今天,“鸳鸯房”这一充满争议和备受关注的新生事物,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已经悄然消失。

  监狱“鸳鸯房”备忘 惊现“鸳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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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在我省的17座监狱中,酒泉监狱第一个吃“螃蟹”,在监狱里设立“夫妻同居室”。据有关人士介绍:当时,酒泉监狱腾出两间空房子,购置了床具,对入住者条件做了严格的限制:入住者必须具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要绝对保证是人犯的配偶。享受“夫妻同居室”的人犯要先提出书面申请,监狱方面根据其表现及评分情况,审核同意后报监狱领导批准。享受“夫妻同居室”的仅限男性人犯。

  “吹皱一池清水”

  但是,面对我省一些监狱的这一尝试,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甘肃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专家对此新生事物有不同的看法。一些人对监狱的“夫妻同居室”提出质疑。他们认为:假若犯人权利扩大到不适当的程度,监狱必将失去应有的威慑力,不仅不利于防止犯罪,造成犯人之间不公平,而且对犯罪行为的受害方也不公平。

  可是,另外一些人士却认为:对已婚犯人要求感情和生理交流的权利,法律没有剥夺。设立夫妻同居室是改善服刑人员人性待遇的另一种改造途径。由于夫妻同居室的特殊性,在制度上还应研究。这些人士甚至认为:监狱对服刑人员进行隔离封闭关押,容易导致人在心理和生理的一种“变态”,如果给他们以性生活的权利,他们会在精神愉悦的状态下接受改造,监管的目的实现的更快一些。

  只是试点没有推行

  一业内人士称,“夫妻同居”在甘肃省摸索过一段时间后,因为操作手段不完善等原因,现在已经不再推行,也可以说慢慢消失了。

  该业内人士称,“鸳鸯房”慢慢消失的原因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鸳鸯房”只适用于男囚犯,怕女囚犯怀孕无法适用,这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再说对于囚犯来说就是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以达到惩处的目的,如果一切都放开了,就怕达不到预期的目的;二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好监控,如果囚犯在监狱外活动,狱警就不好掌握,如果造成囚犯逃跑就得不偿失,如果安排在监狱里面,我们的监狱由于经费紧张没有建设这样的地方,因此条件还不成熟。

  作者:选稿:姚明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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