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台3项新制度 行政审批更规范便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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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9日14:57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记者昨日从昆明市人民政府获悉,昆明市最近出台了《昆明市行政审批综合受理暂行办法》、《昆明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试行办法》、《昆明市行政审批首席代表设立暂行办法》3项制度。这3项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快昆明市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切实强化政府服务职能。
便民中心设综合窗口 昆明市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将于近期搬迁至新址办公(昆明市政府大楼旁尚义街)。新的便民服务大厅将设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部门组成、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多个综合受理窗口,由综合受理窗口代表多个行政部门集中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涉及市级各行政部门属同一归口、审批业务相关、审批程序先后相关联的审批事项,将集中纳入同一个综合受理窗口集中受理或审批。同时,业务量较小的行政部门将不再进入昆明市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委托相关部门代理其受理或审批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今后,申请涉及多个行政部门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只需要到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提交全部申请表格和材料,由综合受理窗口按照法定程序统一协调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进行串联或并联审批,并由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发放涉及的各类行政许可证件,初步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办结”。 行政审批试行告知制度 昆明市先行的各类行政审批项目,涉及只需要进行形式审查,重点是在审批后监督管理的事项;或被审批的行政许可是否符合或者达到条件、标准,行政相对人可以作出判断的事项;以及不涉及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以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事项,原则上均试行告知承诺制度。 “告知”是指具有审批职能的行政机关,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用书面形式向申请人进行告知;“承诺”是指申请人对审批机关所告知的事项表示知晓和理解,承诺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的规定,并接受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以及行政部门作出的审批时限等承诺。行政相对人提交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并作出书面承诺后,市级行政部门将予以受理并原则上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 设立行政审批首席代表 为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昆明市市级各行政部门设立3名首席代表(根据实际定期或不定期轮换),原则上派驻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工作。昆明市市级各部门赋予首席代表有关行政审批权限,由首席代表在派出部门的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部门的名义全权履行行政审批职权。充分赋予昆明市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相应的审批权,使大量的行政审批事项可集中在窗口完成审批并办结,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张帜然 崔 一 (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