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闯前妻卧室欲强行索爱 前夫强奸未遂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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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9日16:31 新华网 | |||||||||
离婚之后,海淀区苏家坨的王利民用跳窗、踹门等手段进入前妻家中,先后6次要强行和前妻发生性关系,均因前妻反抗或儿子被吵醒而未能得逞,他因此被海淀法院判刑3年6个月。今天上午,尽管王利民在市一中院二审的法庭上口口声声称自己的目的只是想复婚,并不是要强奸。市一中院仍终审裁定,王利民上诉提出的理由,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应予驳回,维持原判。
今年37岁的王利民,去年5月与妻子刘某协议离婚,离婚后双方仍同住一院。从去年6月至10月间,他多次在夜间通过跳窗、踹门等方法进入刘某卧室,欲强行与刘某发生性关系。去年10月29日,王利民因涉嫌犯强奸罪被逮捕。今年3月11日,海淀法院一审认为,王利民的行为已构成强奸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王利民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他说自己要和刘某发生性关系只是想和她复婚,没有想强奸她,而且跳窗、踹门就两次,一审判决量刑过重。(记者 杨昌平)(来源:北京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