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海南烟草专卖局局长因贪污挪公款二审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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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9日18:01 新华网 | |||||||||
原海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海南省公司总经理陈罗荣,以及原中国烟草总公司海南省公司进出口处副处长、驻老挝寮中好运烟草有限公司总经理周英三(女),因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到海南省高院,海南省高院现已将此案审理终结。 据海口晚报报道,经审理查明,陈罗荣在担任海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海南省公司总经理期间,收受贿赂34万元人民币、250万元港币,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周英三(女)在担任寮中公司总经理期间,挪用公款576万泰铢,6万多美元给上司陈罗荣及同伙用于赌博;1997年9月间,陈罗荣之女陈某向周英三借款,同年10月间,周英三让寮中公司出纳取出公款21.5万元人民币给陈某,此款超过3个月未归还。 法院判处陈罗荣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最终结果由最高法院核准),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周英三挪用公款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记者杨明品) 来源:中国广播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