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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不得兼报刊社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0日05:02 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去年7月以来,一批报刊停办,一批报刊从党政部门划转到报业集团、出版集团,还有一批报刊与主管部门在人员、财务和发行上实行了管办分离。但个别地方和部门出现了假分离、假划转的现象。为巩固和扩大报刊治理成果,日前,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发出《关于对管办分离和划转报刊加强管理的通知》: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二、认真实施管办分离。具体要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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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人员分离。报刊社的工作人员不得与党政部门公务员混岗。党政部门现职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兼任报刊社社长、总(主)编等职务。已在报刊社工作或兼职的党政部门公务员,必须辞去公务员或辞去报刊社的工作和兼职。党政部门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兼任报刊社记者站工作。报刊社不得将编辑部或记者站设在或变相设在党政部门。

  2、财务分离。报刊社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党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目向报刊社收取管理费、发行费和其他费用,也不得以任何名目将部门资金转入报刊社。

  3、发行分离。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报刊发行和承揽广告业务提供各种便利,不得参与报刊的经营活动。报刊社也不得利用党政部门的职权摊派或变相摊派发行报刊。不得采取电话通知、利用系统工作会议提要求、下发文件、下发报刊订阅“建议表”等工作渠道和手段变相摊派报刊,一律改由市场渠道发行。

  4、报刊实行管办分离以后,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主管责任,加强对报刊舆论导向、出版质量的监管;监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报刊社领导班子建设,任免报刊社主要负责人。三、认真落实报刊划转。

  中宣部和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对报刊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凡管办分离和划转工作不到位的,要限期落实。对搞假划转、假分离的报刊,一经查实,予以停办。对继续利用职权摊派发行报刊以及顶风违纪违规的典型,要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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