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抢高档轿车残杀司机的3罪犯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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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0日06:46 扬子晚报 | |||||||||
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 冒充警察抢劫高档轿车并残忍杀害司机的李小平、王青海、程龙,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北京市无业人员李小平和黑龙江省无业人员王青海、程龙3人均有犯罪前科。2001年7月至2003年4月间,他们先后驾车至北京市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等地,采用冒充警察、持枪威胁等手段,分别将6名事主单独驾驶或乘坐的5辆奔驰牌轿车和1辆奥迪牌轿车劫持。3人
2003年6月李小平被逮捕后,王青海、程龙潜逃至吉林省双辽市境内,受到当地公安机关的围捕。6月19日,王青海、程龙藏匿于双辽市一胡同内被公安人员发现,王青海遂驾驶黑色皇冠牌轿车与程龙夺路逃亡,途中将堵截的警车撞翻,致使警车内的民警1人死亡、3人受伤。随后二人被追赶到的民警当场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