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江特大污染事故责任人被罚1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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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0日08:0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据新华社消息,造成沱江特大污染事故的责任人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前接受了四川省环保局对其罚款100万元的处罚决定。目前,罚款已如数上缴至有关部门。 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做出的行政处罚书显示,川化集团对此次污染事故未及时报告环保部门,也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沱江中下游百万人饮水中断、出现大量死鱼、水生态功能遭受严重破坏,给社会生产、生活造成巨大影响。
据了解,100万元的罚款额度已是目前我国有关环保法律中对排污企业处罚的顶格上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