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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火英雄”竟是纵火惯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0日09:12 东方网-文汇报

      武汉一市民放火13起被判死缓

      驻鄂记者钱忠军通讯员方敏报道

      本报武汉4月9日专电他曾在一晚上连放三把火,他曾因放火后又救火而成为“救火英雄”。昨天,寻求放火乐趣的“怪癖男子”吴双红被武汉市中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查明,去年2月至5月间,吴双红先后在口区汉正街多福路一带共放火13起,其中引发火灾2起,火险11起,造成1人死亡、2人轻伤、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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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每次纵火后,还参与灭火,并受到相关单位表彰。法院认为,吴论罪应判处死刑,但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书确认他系“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病理性纵火),其法定能力评定是限定责任能力,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可不必立即执行。

      自小就先天性右耳残疾且残缺的武汉市民吴双红,现年34岁,1995年因放火罪被判刑8年,2002年10月15日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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