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下半年推出,不带有强迫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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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0日09:45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何达志)广州市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将再次提高。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广州市已于日前制定了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具体办法,现正等待市政府批准,预计下半年可出台实施。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保险不带有强迫性,有条件的企业和市民可自愿参保。 据劳动保障局医保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及其参保人员要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据了解,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将按照“两个不能”的原则来推行,一是缴费水平不能太高,否则将会很少有职工愿意参加;二是保障水平不能太低,否则也不会有人参加。 该负责人还透露,补充医保的参保资金全部由企业和个人自筹。按照规定,企业缴纳的费用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部分,或者超出工资总额4%的部分,经同级财税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同时,整个基金的管理将由社保基金统一运作,暂不考虑和商业保险机构进行合作。 补充医保的参保人有何福利呢?该负责人表示,首先,参保人可以在患病时减轻住院费用中的个人承担部分,其次,还将享受范围更大的慢性病治疗资助,如病人在住院时,补充医保可补助部分起付线以下的个人支付经费以及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个人承担部分,同时,基本医保只补助糖尿病等少数几种慢性病,而补充医保的资助范围较大。(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