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埔特大拐卖儿童案公审 十岁儿子证言揭父亲罪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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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0日11:09 新华网 | |||||||||
核心提示 涉嫌以亲生儿子为诱饵、不到1年间拐卖儿童11名、获赃款13万余元的“9·09”草埔特大拐卖儿童案5嫌犯,昨日终于坐在了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这距离本报去年9月首次独家报道草埔一带男童频频失踪事件,只过去了不到7个月的时间。
法庭上,以主犯许美盛为首的5名嫌犯纷纷为自己拐卖儿童的行为进行辩护。然而,许美盛10岁儿子的证词,却当庭直指父亲罪行,无情地戳穿了父亲的辩解。 事件进展 2003年9月20日,晶报独家报道《草埔一带男童频频失踪》见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03年11月13日,警方从广东揭阳境内成功解救9名被拐儿童,当天就有6名草埔被拐儿童回到父母身边。 2003年11月26日,草埔特大拐卖儿童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2004年3月19日,深圳市检察院正式对此案5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期间经补充侦查,在批捕时确定的6宗犯罪事实基础上,又多确定了5宗犯罪事实。检方最后认定,2002年11月到2003年10月期间,涉案嫌犯以亲子做诱饵,共拐卖儿童11名,获赃款13万余元。 利用亲子诱拐11名儿童的许美盛没想到,自己亲生儿子的证词会成为指控他罪行的关键。昨日,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震动深圳的“9·09”草埔特大拐卖儿童案,许美盛、陈钦松、邱惠科、周映城、吴早桃等5名犯罪嫌疑人出庭受审。 起诉书指控,许美盛于2002年11月到去年10月期间,以指使其子与其他儿童玩耍,然后诱骗离开的手法,多次从深圳草埔、布心等地拐骗儿童到被告人陈钦松家中,经陈钦松、邱惠科、周映城等介绍卖出,陈钦松的“情人”吴早桃也在其中起到了瞒骗买主的作用。他们分别或共同作案11起,拐卖的儿童中最小3岁,最大6岁,共得赃款13.92万元。赃款主要由许美盛占有,陈、邱、周、吴4人每次则分得数百元不等的“中间费”。 公诉机关认为,许美盛等5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拐骗、贩卖儿童,其行为均己构成拐卖儿童罪。其中许美盛多次拐卖儿童,系本案主犯,且情节特别严重;陈钦松多次帮助许美盛将拐骗而来的儿童卖出获利,也属本案主犯,且情节严重。 据悉,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儿童拐骗儿童案件。而作“诱饵”的孩子,就是犯罪嫌疑人许美盛10岁的亲生儿子。在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许美盛儿子的证词,孩子不但承认了父亲逼迫他去拐骗小孩的经过,而且还称自己想去上学,但因为害怕爸爸打,不得不去拐骗小孩。 许美盛在法庭上一度态度嚣张,常常不经过法官的允许就随便发言,甚至在其他犯罪嫌疑人发言时随意进行指责。但当他听自己儿子的证词时却很安静,脸上的表情显得很复杂。 昨日的庭审从上午10时持续到下午18时30分,法院在审理完毕后宣布休庭,择期判决。 链接 拐卖3名以上儿童且情节严重可判死刑 公诉人昨日在法庭上指出,“草埔特大拐卖儿童案”对被拐儿童和其家庭造成的伤害难以抹平,留下的思索也是沉重的。 公诉人认为,草埔特大拐卖儿童案对被拐儿童的家庭造成的伤害很大,对被拐儿童造成的伤害同样深刻。拐卖儿童的嫌犯毫无法制观念,邱惠科、周映城等嫌犯甚至认为帮乡亲买个小孩、延续香火是“积德的行为”。而那些买被拐儿童的家庭法制观念同样淡薄,根本不懂国家对于领养孩子的法律规定,希望能买个男孩“传宗接代”,致被拐儿童被顺利卖出。 5名案犯拐卖儿童多达11名,依照法律可作何处理?深圳市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邝少波说,依照我国刑法,拐卖儿童3名以上且情节严重者,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儿子的证言 “我不想拐带小孩,我想上学” 嫌犯许美盛10岁儿子吐真言 “我不想去拐带小孩,我想去上学。”许美盛已经开始懂事的10岁儿子在法庭上指控亲生父亲的证词,让人感慨万千。 爸爸逼他跟那些小孩玩 许美盛的儿子对警方作出的证词是这样的:“我爸爸老叫我和一些很小的孩子玩,然后把他们带出来,我不愿意这样,我想去上学。我爸爸不肯让我去上学,逼我去跟那些小孩玩,我不想去骗那些小孩,但我又很怕爸爸打我。” 看着爸爸把小孩带上大车 “有一次,我本想叫那个跟着我的小孩别跟着我,但我怕爸爸打我。后来小孩跟着我走到马路边,我爸爸带他上了一辆出租车。到了布吉关口我们下了车,我看着爸爸把那个小孩带上了一辆大车。” “每次骗小孩时,我爸爸都在附近看着我。有一次有个小孩拿着一根小棒子玩,爸爸也拿一根小棒子叫我他一起玩,后来小孩被带出来后,爸爸把他带上了大车走了,我就赶快一个人回家了。” 许美盛儿子的证词还戳穿了其父亲在法庭上的辩解:“每次出去带小孩时,我都没看见爸爸接一个叫阿光的人的电话,也不知道爸爸有个叫阿光的朋友。” 年仅10岁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从检察官处了解到,许美盛的儿子由于仅10岁,还没有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年纪,现在已经让其母亲对他严加管教。从孩子的证词来看,那颗童心还没有被完全污染,但10岁的花样年华,懵懵懂懂的年纪,谁都无法预料亲生父亲给他造成的阴影,将在孩子稚嫩的心灵中造成怎样难以抹去的阴影。 许美盛:心存侥幸当庭敷衍 许美盛因脸上一块黑色胎记而特征明显。在公诉人出示证据时,被拐儿童有的认不出把他们骗出来的哥哥(许美盛的儿子),有的认不出破房子里住的老男人、老女人(陈钦松和情人吴早桃),却没人认不出“黑脸叔叔”许美盛,11个孩子一致指认出是“黑脸叔叔”将他们拐走的。 在昨日的庭审中,许美盛多次以只懂潮州话为由,对审判人员及公诉人的普通话提问进行搪塞,有时还指着自己的耳朵表示听不懂,以至于庭审每个阶段均需进行潮州话与普通话的“双语翻译”。但许美盛却听得懂公诉人用普通话对其他人进行讯问,还不时发表不同的意见。 陈钦松:认罪并希望从宽处理 今年47岁的陈钦松是广东省潮阳市人,庭审中他承认“这11个小子都是通过我和收养人那里联系,提供的具体情况,才把被拐卖的小孩子带回来。” 陈说,开始的时候听信许美盛的话“都是别人养不起,送给他卖的孩子”,但是开始怀疑了,但打电话问许美盛,被臭骂了一顿。陈同时称,10余名儿童最后得以解救,与自己向公安机关提供了10余名儿童的去处有很大关系,而且每次所得的万元左右的费用也只拿了其中百十元,希望法院从轻处理。” 邱惠科:只是介绍买家没参与拐卖 邱惠科也当庭表示认罪,但认为:“我只是起了介绍作用,没参与拐卖。” 他说,一天陈钦松带小孩到他们家乡卖,他的一个同乡要他去和陈联系,说有人想买孩子,于是他和同乡主动打听找到了陈,然后把孩子买下来了。他还说当时陈钦松带来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并说两个孩子都是他儿子:“因为家庭困难,卖了小的还有个大的。”在参与的贩卖中自己未从陈钦松处获得报酬,只是买家给了他220元。 最后,邱惠科后悔地说:“两个小孩都说普通话,而他们父亲却说潮州话,我当时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很可疑呢?” 周映城:为几百块钱真划不来 周映城在法庭上后悔地说:“为赚几百块钱落到这样的下场真划不来!” 周映城在法庭上先是大呼冤枉,他称自己只是中间人,对拐卖的事不知情,但仍承认自己参与贩卖了两名儿童。他表示当时家庭经济紧张,因为想赚钱才一时糊涂的,自己从前都是老老实实做事的,没干过坏事。 吴早桃:妇道人家什么也不懂 “我只是个妇道人家,什么也不懂。”在法庭上,陈钦松的同居情人吴早桃这样为自己辩护。 吴早桃否认了自己曾瞒骗买主将孩子卖出的指控,她说:“有的时候看见许美盛带小孩来,我还说广东人怎么生了小孩也不带。许美盛哭着说,他妈想嫁人,不愿带孩子。我是个妇道人家,觉得很同情,也就信了。我连字都不会写,怎么可能去签字卖孩子呢?” 被拐儿童家长 盼案犯被严惩以免祸害他人 昨日,被拐儿童刘程亮、詹二西的母亲到现场旁听五犯受审情况。她们希望许美盛等人能被严惩,免得出来以后又害其他的孩子。 据了解,刘程亮被解救回来以后,就由爷爷带回老家照顾。打鱼多年的爷爷宣布提前退休,全心全意照料孙子,以免再出意外。 而詹二西如今过起了“两栖”生活。据詹母介绍,去年4岁的二西和其6岁哥哥在路上遇到了“黑脸”(许美盛),两个孩子对“黑脸”毫无防备,哥哥拿了“黑脸”给的5角钱去买糖回来时却发现二西不见了。 二西被解救时,已被卖到对方家庭快满1年了,并已安排在当地学校上幼儿园。他自称有两个爸爸,不过他还是认为深圳的爸爸最疼他。今年春节时,詹家带着孩子去对方的家,对方一见到詹二西就开始掉眼泪,当问及詹二西老家乡下读书条件差时,就提出詹二西继续在潮阳上学。起初詹父不大情愿,后来找了数个幼儿园,詹二西竟都不愿意去,说那“不是我的学校”,最后只好又送回到潮阳读幼儿园,过起了上学在“干爸”家,放假在亲爸家的“两栖”生活。(来源: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