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宜统一组织春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1日04:0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呼延思正)春暖花开,大自然尽管景色诱人,但学校不宜统一组织集体出游。市教育局近日告诫全市各类学校,汲取教训,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市教育局在通知中说,4月6日上午,西安铁路分局第三职工子弟小学租用一辆46座报废车辆,满载67名小学生去咸阳春游,在途经312国道双照收费站时,安检人员检查出该车没有牌照、司机无驾驶证,遂将此车扣留,另调一辆大巴车将学生送走,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
市教育局指出,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期间,必须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外出活动必须精心组织,制定应急预案,选择安全路线。外出活动须有学校领导带队负责,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有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学生。严禁师生前往地势险峻或无安全设施的地方游玩,选择交通工具时,车辆(船)和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车(船)况良好,符合公安、交通部门运行标准,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船舶和驾驶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