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民间防艾第一人”遭遇官司:原告被告激烈庭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1日04:10 重庆晨报

  文/特约记者万卿 本报记者张立力

  编者按:高耀洁教授是名人,不仅仅因为她是妇科专家、世界卫生组织“乔纳森•曼恩健康奖”获得者,而且因为她更是一个义务宣传性病防治、揭露“医骗”的斗士。让高耀洁教授想不到的是,写文章、印资料提醒人们提防“医骗”竟然会成被告。不久前,高耀洁撰写的《你诈骗艾滋病病人的钱财不感到羞愧吗?》,就被人指控“侵权”,面对“
金犊奖玩创意最正点 春季房展惊喜无限
体验财富之旅赢大奖! 古天乐新片征召女主角
李鬼”的“指控”,高耀洁毅然拿起法律武器,而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也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案件。

  妇科专家与性病游医的较量

  今年77岁的高耀洁教授是妇科专家、河南省第七届人大代表、河南省文史馆馆员、九三学社社员。

  1996年4月,高教授接诊第一个艾滋病患者,患者痛苦的表情及话语深深刺痛了高教授的心:作为一名医生,她眼睁睁看着患者被病魔夺走宝贵的生命,却束手无策。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把她折磨得寝食难安。

  几天后,一个宏伟的计划在高教授脑中诞生了:她要尽自己的力量让全社会了解性病、关注性病、远离性病和艾滋病。

  1996年11月,高耀洁筹资印制了第一批宣传预防艾滋病、性病的资料,在人口流动大的火车站、汽车站广场散发。但不少人并不领情,看都不看就将她精心编写的资料扔到了地上。

  高耀洁决定另辟蹊径,在报刊上发表文章,通过妇联、工会、卫生局、计生委等组织及亲戚朋友“送货上门”,亲自到各企事业单位、娱乐场所及居民区送资料,重点是三陪小姐经常出入的娱乐场所。

  1996年以后,高耀洁还陆续出版了《艾滋病、性病的防治》、《女性病防治大全》等多部书籍。然而,因这些书送的多、卖的少,所以,高教授贴进去了不少钱。但她无怨无悔,经常深入各地乡间村头办讲座,最初讲妇科保健知识,后来则侧重于预防性病、艾滋病等健康教育。她从不向主办单位索要讲课费,越来越多的乡镇以及高校、机关、部队、企业登门邀请。几年来,河南省已有50多个市县留下了她的足迹。

  在四处讲学的过程中,高教授有机会深入社会,积极搞调查研究,所以对性病游医的非法行径了解得越来越清楚。

  1997年秋季,一个女大学生患了尿路感染,到一家性病治疗中心却被诊断为淋病。医生说:“病得厉害,得赶快治疗,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女生吓得心惊胆战,遂遵医嘱,向老师、同学借了2000多元钱打了三次“特效针”(其实是普通的抗生素),还不见好。这个大学生实在无钱再治了,走投无路之际准备跳楼自杀。

  自杀之前,女生想到曾到学校讲过课的妇科专家高耀洁,便抱着最后一线希望给她打电话,问她该怎么办?结果经检查只是得了尿路感染,吃了一周的红霉素后这名女生就好了。

  女生的“悲惨遭遇”,让高耀洁心里沉甸甸的:性病游医太猖獗了,的确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高教授决定开始调查性病诊所。

  据他了解,这些游医为了骗钱,将没性病的人说成有性病,造成人们的“性病恐怖”:对有性病的人进行“拖延治疗”,直到榨干病人的最后一滴油水为止,贻误病情;他们也不做疫情报告,造成性病、艾滋病的传播与失控;这些地方大量存在无医疗条件、消毒不严密、患者交叉感染的情况……

  1998年3月,河南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整顿医疗市场电视电话会,研究部署集中整治措施,一场整顿假医、假药、假医生的活动在全省展开,效果相当明显。

  1999年8月13日下午,河南省政府召集公安厅、卫生厅、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再次研究集中整治游医、非法医疗广告的措施。

  多年来,高耀洁花费50余万元,印制防治性病、艾滋病方面的书籍和宣传资料。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授予她“乔纳森•曼恩健康奖”,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称赞她为“第一位在中国农村从事艾滋病宣传教育的女性活动家”。今年7月份,高耀洁又获得了“麦格赛赛公共服务奖”,这个奖被誉为“亚洲的诺贝尔奖”。

  “高教授是在指桑骂槐”

  高耀洁被控侵权,缘于她编写的《预防艾滋病的知识》宣传资料中的一篇文章。这些资料已出了15期,给高耀洁惹来官司的是第13期。在这一期上,高耀洁写了一篇名为《你诈骗艾滋病病人的钱财不感到羞愧吗?》的文章。

  文章说:“艾滋病病人陷于孤独无助的境地,这些骗子利用病人求救无门和渴望治病的心理,就大吹而特吹他能够治愈艾滋病病人。骗子的伎俩是越不容易治愈的疾病,他越有特效药物、特效疗法。他们自称老中医、老专家、攻克艾滋病的神手,祖传中医秘方专治艾滋病等,谁又能知道骗子们赚了多少昧心钱?”

  文章说:“他们用低劣的中草药、过期药、发霉药、甚至白陶土或其它草根树皮,研成粉末、丸子,或装入胶囊,或泡成药酒,说成专治艾滋病的特效‘神药’,来欺骗病人,加速了病人的死亡。”

  文章说:“类似的事情太多了,如某某‘专家’原是一个汽车修理工,摇身一变成了治疗癌症的‘中医专家’。”

  使高耀洁教授“引火烧身”的有这样一段话:“这些骗子何许人也?有无业游民,有庸医,有游医,还有干部、工人,他们并没有读过医学院校,更无行医资格,竟然敢说:‘我研制的中药对病毒在人体外试验杀伤率两分钟为100%,对淋巴细胞保护率为92.7%以上,在十几例艾滋病病人身上试用,抗感染疗效为100%。’就利用这些假话胡骗乱吹,盯住艾滋病病人不放,其目的很清楚,出售‘神药’,大肆牟取暴利,以饱私囊。”“某省有个非医务人员夫妇二人自制药酒治疗艾滋病,他说:‘中国人莫被西方人‘艾滋病不可治’的狂言吓破了胆,艾滋病最好治!’此人有些文采,会玩弄笔墨,……抄了不少莫名其妙的中药品名,自命不凡的研究医治攻克艾滋病的‘神药’,并称此药对治疗艾滋病有奇效。”

  就是这段话让高耀洁惹上了官司。把高耀洁推上被告席的人,叫李德敏。

  李德敏的“委屈”

  李德敏是湖北省工建集团公司土木建筑公司的退休工人,今年66岁。他说,他已进行研究药物20多年,与妻子韩玉芝在湖北襄樊开了一个“敏芝气味科学研究所”。

  李德敏认为高耀洁在这篇文章里指的就是他,他在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称:“高教授在指桑骂槐。”“已经不点名的点明了诈骗艾滋病人钱财的外省夫妇是谁。”

  李德敏在诉状中说:“我和夫人都不是‘医务人员’,但我们进行了长达20多年的中药研究。”他说,“一些官员名人都曾先后给他写过题词,而高耀洁教授的评价与其他人截然不同。高教授的传单中倒数第二段是压轴戏,共用了478言,写得生动感人,催人泪下。她不用点名,某某村的大人小孩都知道说的是谁……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我数次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的药酒,是在某某村工作组登记过的,是公开的,合法的,何况我的药酒是正式产品,曾获得食字、健字、消字三类七个批准文号。高教授何以认证它是假药?说有‘奇效’也不为过。检测报告上有:巨方消毒剂在0.156%%浓度下对HIV-1病毒作用两分钟杀灭率为100%%。不算奇效算什么?”

  在诉状的后半部分,李德敏还说:“我们给病人的药是全免费的,也送了一些钱,也受了不少苦,当然没法给高教授比贡献。但不知高教授有何证据证明我骗了病人的钱。漫骂不是战斗,谎言成不了事实。感到羞愧的不是我们李德敏、韩玉芝夫妇,而应该是伟大的高耀洁教授。……在高教授眼里,治‘不治之症’的人都是诈骗犯,所以她声明她本人绝对不参与卖药的事,也许是求高教授‘卖药分成’的人太多了,但是起码我没有求过高教授,我自己也会送药,送药能够落个人情,还能亲自观察药物疗效……想哗众取宠也得会编造动人故事,急于邀功请赏也无可厚非,注意别弄巧成拙。抓个骗子能立功,如果抓错了人是要吃官司的。”

  谁是“艾滋”拯救者

  ———高耀洁与李德敏的激烈庭辩文图/万卿本报记者张立力

  2003年9月16日上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的民事案件,来自国内、省内的数十家媒体的新闻记者进行了旁听和采访。

  原告李德敏举证说,高耀洁散发的《预防艾滋病的知识》第13期等材料(以下简称“材料”),已经不点名的攻击了他,给他的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而被告代理人认为,“材料”并没有点李德敏的名字,更没有对李德敏构成侵权。

  针对原告李德敏向艾滋病人送药酒一事,被告方的四位证人(均为艾滋病毒感染者)当庭作证,否定了药酒的疗效。

  证人甲陈述,其母服用了李德敏的药酒后,仅仅一个多月就去世了。

  证人乙陈述,李德敏的药酒发红,他当时说能100%%治艾,是自己花费很多年研制出来的,是祖传秘方。喝过他的药酒的人,死了好几个。喝过后的症状就是头晕、恶心、吃不下饭。

  证人丙陈述,李德敏说他的药酒能杀死艾滋病毒,提高免疫力,就用矿泉水瓶子灌了4瓶,“我喝了4天,舌苔发黑;我丈夫喝后,皮肤瘙痒,没有一点效果。”

  证人丁陈述,“2001年农历七月份,李德敏送的药酒,农历八月初一,俺老婆已经喝了7天。那天她又喝了两盅,就去晒玉米。一会儿,她就瘫到了平房上,拉到医院就没救了。”

  对上述证人证言,原告李德敏说,“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李德敏说,他的药物“巨方消毒剂”于1999年3月在中国中医研究院理论研究所做过一次体外杀灭HIV-1病毒试验,检测数据与高耀洁教授写的巧合,“请原谅我的对号入座”。“我和夫人都没有读过‘医学院校’,但我们从事药物研究20多年是不容怀疑的事实。”“在十几个艾滋病病人身上试用,抗感染率100%%”,“抗感染率”是个模糊概念。李德敏最后说:“高教授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当然,我们俩的学术观点有分歧,这分歧仅仅在于艾滋病可否治愈的问题上,请允许我保留意见,因为这一观点是我进行新药研究的动力所在,我若接受高教授的观点,就只能放弃研究和实践,这不是我的性格......”

  被告高耀洁的代理人在“代理词”中说,本案被告不构成对原告的名誉侵犯。

  第一,被告主观上没有过错。原告指控被告的《你诈骗艾滋病病人的钱财不感到羞愧吗?》一文,被告的立意高、观点明、通篇举例说明目前社会上江湖骗子借着目前尚无有效的药物治疗艾滋病患者,而企图借所谓发明的药物来骗钱的危害性。被告并未实指某某人,而是对一些江湖骗子的欺骗手法的泛指。被告揭露江湖骗子违反科学的行为是正义的举措。

  第二,被告的行为不违法。被告作为一名医生,对违反科学,违反医学常识的社会现象进行的斥责,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你可以吹得天花乱坠,难道被告就不可以针锋相对地驳斥吗?被告的言行不仅不违法,而且应该大力弘扬。

  第三,被告在宣传资料中并未直接点名,是原告自我“对号入座”。原告在诉状中引用的名人题词,并不能证明你“治好了艾滋病患者”,“拉虎皮做大旗”是吓唬人的。

  第四,由于原告的“胡编乱吹”,从而促使你的社会地位贬低,并非由于被告以科学的态度所写的“宣传材料”所造成的。你的“果”和被告的“因”无任何联系。

  被告高耀洁的代理人认为,被告的“宣传材料”是本着追求科学真理的态度,对社会上一些江湖骗子的揭露和谴责,从而告诫人们提高警惕。被告的“宣传资料”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有益于艾滋病患者和艾滋病感染者,并不构成对原告的名誉侵害,不符合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恳请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过原被告双方激烈的庭辩,法庭并没有进行当庭宣判。据了解,目前,双方来自法庭内外的较量仍在进行。

  被告申辩:李德敏是“李鬼”?

  高耀洁教授说,李德敏把她推上被告席是有渊源的。这要从两人的交往说起。

  高耀洁教授说,李德敏先后三次登门拜访她,并多次给她写信。

  在2001年10月3日的信中,李德敏说,“您的精神极大地鼓舞了我,我有幸拜会您,聆听您的教诲......我没钱带病人进京检测,只有依靠国际上的支持,我可以用治艾的特效药回报他们。请告诉我世界卫生组织乔纳森•曼恩健康与人权奖基金会的地址、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我想联合他们共同拯救人类。你的电子信箱或传真也请告诉我好吗?以便随时讨教。”

  不到一个星期,李德敏再次致信高耀洁,他说:“为了进一步推动全民防艾治艾活动,我正策划一个电视科教片,请你和桂希恩教授现身说法。”他在信中提出一系列有关高耀洁防艾宣传的问题,要高耀洁作答。并在信中许诺:“脚本写好后请你审阅批准。自己满意初录片子后,再送中央电视(台)重新制作。”

  2002年2月23日的信,李德敏称高耀洁为“我最崇敬的长者”。李德敏说自己从事中药杀菌研究27年了,现在正和几位朋友筹建艾滋病专科医院,顺利的话,4月份可开张,准备请张文康部长剪彩。李德敏还在这封信中说:“诚心诚意地邀请您当院长或名誉院长,待批文下来后亲自登门拜请。”

  这几封信,李德敏的落款都非常“谦虚”,均为“学生李德敏”。

  高耀洁教授说,李德敏不仅写信,还三次登门找过她。

  李德敏在院子里看完那篇文章,也就是《你诈骗艾滋病病人的钱财不感到羞愧吗?》。后来,他在接受一家媒体记者采访时说:“我现在才知道她是反对我,是要置我于死地而后快。她的笔能杀人。”他也承认自己没有行医资格,但是,他认为,开中药不像西医那样严格。

  但中国中医药管理部门认为,必须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和“职业证书”后,才能开处方,否则为非法行医。不管西医还是中医,都是如此。

  资料中说,这种治艾药酒“英商出价1亿美元而未得,让外国人拿中国的技术赚中国人的钱,对任何一个有良心的中国人来说是不屑为之的”。

  《实践出真知,有人说艾滋病人最好治》一文,署名“丁山”。高耀洁说,这是李德敏提供给她的。此文说:“(李德敏的药酒)英雄有了用武之地,主攻HIV病毒,横扫一切机会性感染的条件致病菌,标本兼治,艾滋病的猖狂也只能是给人类开个玩笑,吓唬一下而已。”

  李德敏还在自己的资料中说,在服了他的药酒之后,病人“体温全部恢复正常”、“16天之内止泻,再未腹泻过”。“6人腋下及腹股沟淋巴结肿大,服药24天后全消”、“有两人患全身性单纯疱疹,服药16天内全消,未再出现过”。

  另据其他媒体报道,李德敏并不否认有借治疗艾滋病之名行骗的人存在,但称自己不是骗子。“我从没拿过病人一分钱,还免费给病人吃药、检测。当然,我不像高耀洁那样有的是钱,又获奖,又有社会捐赠。”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