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建立校长职级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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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1日06:18 大连晚报 | |||||||||
辽宁将建立校长职级制据中新社4月10日电辽宁省今后将逐步取消中小学校长的行政级别,建立校长职级制,将校长职级、待遇与其德、能、勤、绩挂钩,形成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流动能进能出的机制。据悉,这是辽宁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之一。新一轮改革对校长的选拔任用办法进行了改进,实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校长的选拔任用采取在本系统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严格考核、择优聘任的办法进行。同时,对中小学校长实行任期制,校长每届任期为3年至5年,同一名校长在同一学校任期不超过6年。全省
作者:中新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