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近4亿 潮阳朱氏兄弟领死(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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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1日09:46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钟欣)据中国法院网消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899亿余元,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的广东潮阳朱氏兄弟,4月9日上午被武汉市中院分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朱氏兄弟中的哥哥朱明州现年39岁,初中文化程度,广东省潮阳市农民。从1996年3月至1999年10月,他先后在潮阳市和武汉市注册成立了三家公司,然后在既没有货物交易,又无资金往来的情况下,先后为235家单位和自己的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2030份,价税合计人民币1.6亿余元,其中税款合计人民币2400余万元,并按虚开票面总金额的0.5%收取手续费,牟取非法暴利。 弟弟朱明桂现年30岁,他用与哥哥一样的方式,从1998年11月至2000年8月,先后在湖北省武汉市、黄梅县注册成立了三家公司,然后伙同他人为195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76份,价税合计人民币1.1亿余元,其中已抵扣税款人民币1400余万元,为自己的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人民币1.1亿余元,税款人民币1600余万元。 2002年1月,朱明桂因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4万余元,被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服刑期间,朱明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亿余元的罪行被深挖暴露出来。 同日,被朱明桂聘任的“空壳公司”会计蔡琼和出纳杨燕也被一同判刑,蔡琼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6万元,杨燕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下图:财迷心窍的朱氏兄弟最终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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