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规:大陆赴台团聚、居留或定居者要按指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1日15:48 新华网 | |||||||||
新华网台北4月11日电 (记者范丽青 李凯) 台湾有关部门公布新规定,自4月11日起,大陆申请到台团聚、居留或者定居的人士,将必须按指纹;拒绝按指纹者,拒绝入境。这一措施将追溯已经在台的大陆人士。 据台湾媒体报道,按照新规定,从即日起,大陆人士应在接受面谈或办理团聚、居留或定居等相关申请手续时按指纹;未按者,不准许申请;6岁以下儿童不必按指纹,年满6
据统计,现在已进入台湾地区但尚未按指纹的大陆人士约6万人。(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