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大学生经商不能“一棒子打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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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1日22:26 新京报 | |||||||||
昨天《新京报》刊登了清华学生团购水果的报道,可以看出,团购水果只是一条导火索,如果我们向纵深的层次去挖掘,问题则在于校方的有关禁止学生从事经销活动的规定,我认为这些与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制度的出台实在值得商榷。 首先,完全可以理解,校方制定各项管理条文的用心良苦,尚处于学校中的莘莘学子,重点任务无疑是刻苦读书、精研学术项目等“重头戏”,但是好的出发点,并不就代表
无疑,学生在学校里以盈利为目的从事经商活动固然有一些操之过急,可是一定程度上的含有与经商流程性质相同的非盈利为目的活动,不仅可以锻炼同学社交、口才的能力,也可以以更加灵活的方式被引入到诸如勤工助学等活动中来开展,不过这种活动就有了盈利的“动机”,应该由校方进行引导。这就如同洪水与猛兽一样的关系,我们应该从积极意义上了解其行为的动机而进行善意的辅佐,尽量在不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运作的前提下为同学提供一个可以“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充实头脑”的环境,而绝不是一纸冷冰冰的条文将其不分青红皂白的“毙掉”。如果我们愿意再考虑得长远一些,这种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制度,应该定期以委任学生代表参与的形式进行制定,做到广泛听取民意,才能让制度服人,并能够“得道多助”。 从泼熊事件到乙肝歧视伤人案,直至近期的马加爵案,我们很清楚地看到这些个案背后表现出来的,是对于一个民族未来的忧虑。学生走向社会后的实际生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有的时候确实远远低于我们的想像,因此,如果能够在大学里开展这些方面的锻炼和培训,将使得学生的心智更加成熟。所以大学生要在学校里吸收书本知识的同时,可以同步各方面的综合能力,在踏入社会这个大舞台的时候,做到由保持懵懂心态的“大学生”,向思想成熟理性的“社会人”转变。 | |||||||||